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於6月9日發布2001年第5號公告,決定自2000年11月23日起,對原產於日本、美國的進口丙烯酸酯開始征收反傾銷稅。
去年,中國海關對原產於日本、美國和德國進口到中國的丙烯酸酯開始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此後各利害關系方向有關調查部門提交了補充材料。經過進一步調查分析,外經貿部最終裁定存在傾銷,國家經貿委最終裁定存在產業實質損害,並且國內產業實質損害與進口傾銷產品之間存在因果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