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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經濟時報報道:『國有資產流失的方式,真是五花八門、應有盡有。』在日前舉行的」2001中國石油和化工管理論壇上,國務院派駐國有大型企業監事會主席李士忠說,『從任國務院稽查特派員到派駐國有大型企業監事會主席,使我最為震驚也是感受最深的,就是國有資產的嚴重流失。』
從1998年4月至今的3年時間,李士忠先後稽查和檢查了7個企業。他根據自己親自稽查和檢查過的7個企業的情況總結說,當前造成國有資產嚴重流失的原因和表現大致有以下10個方面:
一是政府乾預,強行向企業攤派和擔保。某企業為擴大生產規模,擬接受外商8900萬美元設備捐贈,以換取企業產品獨家出口經營權。而當地政府卻決定讓企業進行反擔保,造成該企業設備費用比自己購買還多花了1100多萬美元,而讓外商在此項交易中淨賺近億美元。更莫名其妙的是,這個外商向中國銀行借貸的流動資金3000萬美元,只還了1500多萬,就賴賬不還了。而政府主要領導竟然批准決定讓這家企業替外商還中國銀行1490多萬美元的欠款,使企業白白遭受1.2億元人民幣的損失。
二是缺乏科學論證,造成決策失誤。這類事件比比皆是,某企業總資產不到37億元,竟然在房地產開發熱時拿出12億多元在珠海、深圳、惠州等地買了大片土地,建了大量房屋。如今,在惠州建成的5棟29層大樓,1平方米都沒賣出去,每年至少造成機會損失上億元。
三是大辦三產,進行關聯交易,轉移利潤,使國有資產流向集體和個人。某企業,將本來應該由主業經營的很賺錢的業務,轉給有離退休人員經營的、職工集資入股的三產公司去經營。每個職工僅入股2000元,一年後卻拿到7萬元回報,回報率高達35倍。
四是利用改制、重組,轉移資產和利潤。有一家企業在改制重組過程中,把部分優良資產轉移到股份合作制企業,如本來這個企業只有1.4億的淨利潤,竟然將1.6億的淨利潤轉移到新組建股份合作制企業,把國有資產轉到集體,再逐步轉到個人手中,國有企業變成空殼,甚至資不抵債,而合作前企業確有高額利潤。
五是利用職權徇私舞弊,為配偶、子女謀私。有一家企業主管進出口的副總經理,利用妻子是財務部門領導,利用職權,互相勾結,讓兩個兒子分別在當地和深圳注冊兩家私人公司,采取高進低出等手段徇私舞弊、中飽私囊,給國家造成重大損失。
六是被外商特別是假冒外商套取資金。某企業在搞資金運作時,通過一個偶然的機會結識了一個從國內移居香港的商人,這位商人又冒充一家荷蘭公司的代表,到中國來投資做生意。這家國有企業的負責人在沒有調查這個『外商』的資質和背景,也沒有召開董事會討論研究的情況下,就一個人說了算,將幾千萬美元讓財務部劃出,結果這個假外商攜款一跑了之。
七是炒作、私分股票和期貨、債券。四川東方鍋爐廠原任董事長、總經理和時任董事長、總經理私分、送人2000多萬股票,每人將300萬到400萬元獲利裝進自己的腰包,結果兩人被判死緩,兩人被判無期。這個案件,從上到下涉及100多人,轟動四川大地乃至全國。
八是私設小金庫、賬外賬,吃喝玩樂,揮霍浪費。這個問題極其普遍。有一企業的廠長,長期在北京的五星級酒店和高檔娛樂場所嫖娼,出手特別大方,每次出手都是幾千元到上萬元,而且還分別在長沙、北京、廣州、香港等地包養情婦。
九是貪小利,吃大虧,有些企業違規拆借。有一家企業在現金本不富裕情況下,為了獲取高於銀行的利息,將1億元現金全部借給信譽不好的一家企業,結果不但利息分文未收,本金也最少損失了5000多萬元。
十是管理混亂,缺乏責任心。某企業在建設一個只有6500平方米的綜合樓工程中,從工程預算、建設、驗收、決算、審計,好像手續一切完備。但查賬時發現,在工程結算中,卻將水磨石窗臺按6800平方米與施工單位結算,多付了幾十萬元。還有一個企業,建一個1100多萬的小工程,經查賬就多付給施工單位189萬。
李士忠分析,造成國有資產嚴重流失的主要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一是國有資產出資人不到位,缺乏國有資產管理實體;二是監督不力,經營者,特別是『一把手』權力過大,沒有約束;三是法人層次多,嚴重失控,不少單位都有四、五級公司,經營者都不知道有多少子公司,如何控制;四是理想信念淡薄,對國有企業缺乏信心,出現『59歲現象』,為自己留後路;五是不同行業,不同地區分配差距大,經營者心態不平衡;六是管理混亂,內控制度不健全;七是企業責、權、利不明確,不能精打細算,對國有資產保值增值不感興趣等等。在種種原因中,李士忠認為,最主要的原因是國有資產出資人不到位和對國有企業缺乏有效的監督。(許暉 楊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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