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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SDAQ下跌是NASDAQ自己的事情
記者:現在國內對開設創業板的疑惑非常多,有人認為NASDAQ、香港創業板都在大跌,所以國內的創業板就不能開設了,您對這個問題怎麼看?
黃顯華:我不以為然。股票市場的漲漲跌跌很正常,NASDAQ下跌是NASDAQ自己的事情,香港創業板下跌是香港創業板自己的事情,都有自己的道理。
NASDAQ下跌是因為它已經漲了10年了,其上漲是因為IT產業大發展,其下跌又是因為IT產業在發展過程中形成的泡沫太多了,美國經濟狀況好了10年了,好到一定程度就要衰退,經濟循環原理不是假的。香港創業板市場的下跌不僅是因為NASDAQ在下跌,更與其生不逢時有關。
記者:那麼,國內創業板什麼時候推出來比較合適?
黃顯華:現在是國內推出創業板非常必要也是最好的時期。我有幾方面的理由:
首先,從經濟發展的觀點來看,國內改革開放到現在差不多可以告一段落了,改革開放的幾個重點工作已經做的差不多,如基本建設,吸引全世界資金進來投資,這些工作在過去的幾年帶動了國內經濟的持續發展。要維持過去的成長態勢,必須尋找其他的道路,現在國家提出開發大西部就是其中之一,但是一個國家高新技術的發展在過去、現在乃至將來,都是十分重要的。發展高新技術不能以傳統的投資方式,必須引進風險性投資,但風險性投資如果沒有退出的渠道,其根本不可能進來,所以發展高新技術所需的資金必須有很健全的資本市場來供應。
而且,高新技術企業最重要的是技術,這個產業的特點是研發人員一天24小時都在工作,公司就要給予這些人員比較高的待遇,這個待遇不是指年薪有多高,而是通過員工持股來激勵,公司上市後,員工有比較好的預期收入。在我所輔導上市的企業中,通過員工持股,富士康現任副總經理個人財富達到了幾十億新臺幣,這是對他努力工作的回報,也是社會對其家人的合理回報。這種回報在創業板市場可以得到較好體現。
其次,從國際市場的角度來看,國際股市都在下跌,都在低水平線上徘徊,在這種情況下國內創業板開出來後被國際市場拖累就機會比較小。
第三,雖然全球經濟不景,但國內經濟正處於成長時期,受國際經濟影響並不大。而且國內不象臺灣是海島型經濟,其是大陸型經濟,大陸不開放都可以養活自己。
道德風險並不可怕
記者:目前有一種觀點,就是對企業的道德風險沒有信心,擔心創業板開出來後,企業上市是為了圈錢、套現,該如何解決這個問題?
黃顯華:臺灣櫃臺中心准備開設的時候,也非常擔心這個問題,但實際結果並沒有那麼嚴重。
我們投行人士在實際工作中了解到,基本上一些企業的老板對待自己的企業就象對待自己的親生孩子一樣,他們之中大約有70-80%都是希望這個小孩是健康的,不會為了錢就把孩子賣掉,而且,一個人有了一定的社會地位,吃飯已經不成問題時候,他就會重視自己的名節,珍惜個人發展的舞臺。即使有這樣的企業,首先,可以制定的許多規則、制度,讓市場的中介機構以及監管機構也能將其過濾掉。
其次,還可以對大股東以及高管人員的股權采取保管制度。股份全流通並不意味著上市的那天起公司的股權可以100%交易,臺灣櫃臺中心規定這一類股權的保管期是兩年,滿兩年以後也不是可以一次性上市,還要分期分批上。在市場建立之初,可以將保管期限再延長一些。大股東和高管人員果真要發展企業和在企業發展的話,並不會在意3-5年內不能出售自己的股權;而且,作為公眾公司,長期暴露在投資者的眼皮底下,即使別有用心也會露了馬腳。在臺灣,我們認為制造業企業道德風險還不太大,因為有地皮、有廠房,而軟件業的風險比較大,所以券商對輔導軟件公司上市都比較緊張,這些公司的股權保管時間是4年。
最後,是進行事後的管理,並要嚴格執行各項處罰措施。
此外,還可以借助媒體的力量進行監督。在臺灣如果一個券商輔導的企業出了問題,會遭到媒體的集體『修理』,監管機構也會對其進行嚴厲處理,這種券商以後根本就沒有活路。
記者:國內有一種看法,認為中小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經營管理不規范,這類企業進了證券市場是否影響不好?
黃顯華:不正規的企業怎麼能夠到證券市場來?那些中介機構都是吃白飯的嗎?
首先,我們鼓勵有發展前景而且想要認真經營的公司來這個市場,不是每一個公司都可以進來,審查不通過就不讓進來。所以在市場機制上就應該制定一些規則,制定不適宜上市條款,限制一些不合格企業的進入。其次,我們要求券商輔導,通過輔導,可以使一些有發展前景的企業經營規范化。最後,監管機構還要審查,企業被券商輔導合格了纔可以上市。
要強化會計師責任
記者:創業板市場法規的建設,是在這個市場開出之前就盡善盡美,還是邊做邊學?先把這個市場開了,一邊修改一邊完善?
黃顯華:規則不一定要盡善盡美,可以邊做邊學。但要把握一個原則,那就是操作起來產生的副作用一定要在社會能夠忍受的范圍,副作用應該很小。
副作用小的標志是什麼?我強調主板借鑒現成的制度。創業板與主板唯一不一樣的就是股份全流通,全流通怕的是道德風險,通過我們上面說的一些方式可以降低道德風險。所以主板防范什麼,創業板也可以防范什麼。而且有主板市場在做參照,主板出的問題創業板就不能再出現了。
我認為主板市場基礎性的工作沒有做好,所以創業板市場在推出時要做好這些基礎性工作。首先政府的法律要嚴格執行,券商沒有盡責就要吊銷牌照,吊銷一些券商的牌照的作用是很大的。還要強化會計師、律師責任。尤其是會計師,對企業的財務報告要進行鑒證,加強會計師責任,可以保證企業財務報告的真實性。臺灣會計師的現在在臺灣證券市場的功能,是我們是花了很大力氣纔建立起來的。我在臺灣證監會工作的時候,臺灣會計師的執業品質還比較差,對每一家上市公司出具的報告都是無保留意見,工作底稿只有薄薄的兩本。為了改變這種現象,證監會開始下大力氣去上市公司查帳,查完了以後與會計師出具的財務報表對照,對會計師進行處分。並且還制定了一些會計原則,通過會計師工會將這些制度落實下去。經過大力整頓,證券從業的會計師面貌出現
較大改善。
黃顯華:臺灣倍利證券總經理。1983年進入臺灣證監會工作,適逢臺灣證券市場初創時期,參與了臺灣證券市場多項制度的建立,主要負責制定證券承銷制度、發行定價制度等,及至以後的臺灣創業板市場的有關投行業務道德的制度,也是由他負責起草的。1989年黃顯華離開證監會,加盟臺灣金鼎證券,開始了其投資銀行的生涯。1996年,在過去輔導過的企業的支持下,黃顯華創辦了倍利綜合證券公司,該公司主要從事投資銀行與投資業務,致力於發展成為臺灣高新技術的投資銀行,成績卓著。
從證券監管人員變成證券從業人員,從規則的制定者到規則的執行者,參與了臺灣創業板市場的最初的建設工作,親眼看到創業板一步一步成長起來,也親自輔導過企業到主板和創業板上市,見證了證券市場對企業成長的推動作用,見證了創業板對高新技術發展的推動作用,還見證了高新技術對臺灣經濟的推動作用,黃顯華的經歷並不多見,也使其對國內創業板、對國內的投行業務有一定的發言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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