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開始生效的香港新《版權法》,對影印報紙內容作出嚴格限制,規定因業務需要但未經版權擁有人授權下影印報紙的文章,有可能構成刑事罪。
據反映,新《版權法》對香港各機構的工作或多或少帶來影響,尤其是那些需要搜集資料的部門要面對影印報紙文章時是否會觸犯法律的問題。一家位於灣仔的影印鋪也表示,為避免觸犯《版權法》,已拒絕為客戶影印有關印刷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