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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關於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期貨交易法〉的議案》已被全國人大正式接納;《推出股票指數期貨》、《恢復石油期貨》、《恢復線材期貨》及《關於加快開發新的資金實時支付結算系統的建議》等由國務院有關政府部門作為建議進行研究。
近期期貨市場政策面暖風頻吹,引起了業內外人士的廣泛關注。『兩會』前夕和『兩會』期間,上海期貨交易所的上海市人大代表、民主黨派人士及有關方面人員以主人翁態度,對如何促進市場規范發展,積極出主意、想辦法,提出意見和建議,並通過有關渠道,由全國人大代表或全國政協委員提交全國人大和全國政協九屆四次會議。其中《關於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期貨交易法〉的議案》已被全國人大正式接納;《推出股票指數期貨》、《恢復石油期貨》、《恢復線材期貨》及《關於加快開發新的資金實時支付結算系統的建議》等由國務院有關政府部門作為建議進行研究。
據介紹,《關於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期貨交易法〉的議案》是在周曉紅同志的促進下,由全國人大代表、中國人壽保險公司上海公司總經理何靜芝領銜,30多位代表復議提出的。該《議案》在對我國期貨市場進一步規范發展的條件進行了全面的分析後,重點闡述了對我國期貨市場管理應加快立法進程的根據。
一是我國期貨市場具有很大的發展潛力。與國際期貨市場相比,我國期貨市場的差距明顯;與證券市場相比,我國期貨市場服務於國民經濟建設的地位和作用尚未得到有效體現。
二是我國期貨市場面臨嚴峻的挑戰。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需要利用期貨市場進行有效風險管理的商品越來越多;資本市場的縱深發展,尤其是當前證券市場衍生品的開發,直接要求期貨市場要超常規發展;加入WTO後,一方面國際市場資金的進入對於運用國內資本市場的組合投資工具和參與國內市場的國民待遇問題會提出法律要求,而另一方面,國內企業在參與國際競爭的過程中,也不滿足在沒有避險工具的市場條件下與國際投資者不平等競爭。
三是我國期貨市場的監管現狀要求加快期貨交易立法進程。當前我國幾類市場互相隔離,業務比較單一,監管相對集中,如果今後實行混業經營、交叉監管,將對我們應付風險的能力、專門業務的能力、依法監管的能力都提出挑戰。借鑒證券市場法制建設的經驗,促成《期貨法》早日出臺,會有力推動期貨市場法律體系的建立,加快期貨市場在本世紀的規范發展。
《關於加快開發新的資金實時支付結算系統的建議》是黃錫熊同志向民革委提供的,主要是針對國內異地資金匯劃系統存在的不足提出的。據了解,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現行管理辦法,國內商業銀行跨系統匯劃款項和系統內50萬元(含50萬元)以上的大額匯劃款項必須通過人民銀行清算資金和轉匯,而工商企業通過人民銀行電子聯行支付系統轉匯的跨系統匯劃的款項一般需要8至72小時方可到賬。這樣,既不利於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也給對資金劃轉速度要求高的行業造成困擾。在我國加入WTO後,隨著外資金融機構逐步進入國內金融服務市場,這方面的矛盾必將凸現,因此研制和開發新的跨系統資金實時支付系統勢在必行。該《建議》借鑒了香港地區和歐美國家的做法,提出了分兩步實施的具體建議方案。(楊鈺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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