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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介紹說,依據對虛開『資信證明、存款證明、擔保函』(簡稱『兩證一函』)的檢查結果,央行責成各國有獨資商業銀行依照《金融違法行為處罰條例》等有關法規對538名有關責任人員進行了處分。
這位負責人說,本次處理共開除173人,留用察看13人,撤職69人,降級19人,記大過44人,記過44人,警告53人,辭退、免職等其他處分123人。
為有效防范虛開『兩證一函』的潛在風險,中國人民銀行於2000年下半年發出通知,要求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對『兩證一函』業務進行全面自查。同時,人民銀行對北海和海口兩市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分支機構的『兩證一函』業務進行了專項檢查。
這位負責人說,人民銀行的通知下發後,各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十分重視,針對檢查中反映的問題進一步規范了『兩證一函』的操作和管理。同時,積極采取行政或法律手段,加大了對虛開『兩證一函』的清收和保全力度,對未到期的保函指定專人監控,保證金不到位、不足額的,盡快落實;手續不完善的抓緊補辦手續等。通過整改和保全措施,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的『兩證一函』業務已基本步入健康發展的軌道,風險得到控制。
中國人民銀行要求各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和有關金融機構要從查處虛開『兩證一函』一事中汲取教訓,認真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銀行管理的指示,查找制度漏洞,完善內控制度,強化操作管理,建立健全風險監控機制,促進我國銀行業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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