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政府2月上旬發出通知:對舉報和查處制售假冒偽劣產(商)品違法犯罪行為的有功人員,將最高給予4萬元和2萬元的獎勵。
《通知》稱,舉報有功者,將按每案實際到位罰沒款的10%以下的金額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4萬元;查處制售假冒偽劣有功者,除精神獎勵外,還將給予最高不超過2萬元的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