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中國在改革開放過程中大量引進外資的同時,資本外逃的規模已經不容忽視。筆者曾對1987?1997年間中國的資本外逃作過一個初步的測算。結果表明,1991年以來,中國的資本外逃數額開始逐漸加大;特別是1993年以來,每年的資本外逃數額超過了200億美元,至 1997年達到了488億美元的水平。
值得慶幸的是,中國並未像當年拉美國家以及東南亞和俄羅斯等國那樣陷入金融危機。這在很大程度上應歸因於中國經濟的高速穩定增長。外資的持續、大量流入以及國家對宏觀經濟的有力調控,增強了中國經濟對外部衝擊的承受力。然而,這畢竟已形成一巨大隱患。我們無法排除它在某些時候惡化並產生較大衝擊的可能性。
『外資內流』和『內資外流』這一似乎矛盾的現象背後,至少有兩方面的原因:第一,兩者面臨不同的制度環境,有著不同的決策動機;第二,『過渡性』資本外逃的存在,使得兩者之間在一定程度上有著內在的邏輯聯系。同時這也說明,考慮到這一因素之後,中國真正引進的外資恐怕要打一定的折扣。
與以上問題不無聯系的另一個現象是,近幾年來,中國的國內儲蓄已經有了超過國內投資的趨勢。儲蓄過剩、資本外逃、外資流入三者同時並存,進一步說明了國內閑置儲蓄的可能去向,以及我們在利用資金上的雙重浪費。事實上,在國內資金利用率不高的情況下,與其讓資本自行『外逃』且政府喪失相應收入(如征稅)的情況下,不如建立一些專門的投資機構有條件、有步驟地進行合法的私人海外投資。
對於中國的資本外逃現象,必須看到,現實中資本外逃有著多種渠道和靈活的方式,其中有很多是難以被『堵截』和查核的。比如國內外配合假報貨值、境外逃匯、投資轉移等等。再比如,受國際慣例的約束,外匯指定銀行在履行付款義務時,只能根據單據的表面一致性和表面合規性進行檢驗,無法對交易的真實性進行檢驗和監督。許多國家的經驗證明,即便是在嚴格的資本管制之下,一國也不可能防止所有的資本外逃。政府應當和可以做到的應是:第一,推進國內的金融深化,減少在利率管理,市場准入,投資限制等方面的直接管制和行政乾預;第二,深化外匯體制改革?建立人民幣遠期外匯市場,為企業和個人提供充足的套期保值、規避風險的工具;第三,協調貨幣政策、財政政策和匯率政策,保持宏觀經濟政策行為的一致性,有效地化解銀行不良資產,堅決抑制通貨膨脹,維持穩定而合理的實際匯率,減少居民的風險預期;第四,引進外資應從『優惠政策導向』向『市場導向』轉變,依靠改善投資的『軟環境』和『硬環境』、提高辦事效率和減少交易成本來增強投資的吸引力;第五,加大對貪污受賄、侵吞國有資產行為的督察和懲處,嚴格規范企業對外直接投資、買殼上市以及國際購並中的資產評估和財務管理。(宋文兵)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