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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去年就想買車的朋友在閑談中感嘆:『憋足了勁想在今年推出的幾款新車,象夏利2000和別克賽歐中選一輛,卻又趕上了征收車輛購置稅,還得多出一筆錢。』
他不明白,車輛購置稅並不是新增加的稅種,只是取代了原來交通部門的車輛購置費,數量也是10%,不會增加購車人的負擔,也不會抬高車價。
其實,早在去年底,許多消費者以為購車要加稅了,就有了提前購買的想法,有的甚至在選擇不成熟的情況下倉促行動,造成不必要的失誤。據調查,北京亞運村汽車交易市場10月18日到20日每天都成交了120多輛車,比平時高出30%多,在車價沒有變化的情況下,這樣的增幅是很少見的。
稅務專家指出,要看是否加重購車人負擔,就必須對比原有的費基、費率和將要執行的稅基、稅率,是增加了還是減少了。目前收取的車輛購置附加費的費率為10%,計費基數是汽車零售價加增值稅;而這次車輛購置稅的稅率也是10%,計稅價格為購車款和價外費用,不包括增值稅。稅基和費基基本相同,所以『費改稅』後不會給購車人增加額外負擔。
那麼,為什麼要將『費』改成『稅』呢?
營造良好的汽車消費環境是主要原因。在我國,汽車消費過程的稅費一般可分為購買、使用兩個階段。目前,由於購買階段的費用涉及多個部門,手續繁雜,給購車人帶來了許多不便。另外,各地收費管理標准不一致,有的地區收費較亂,不僅收取佔車價10%的車購費,還征收其他名目繁多的費用,從而加重了購車人的負擔。
『費改稅』可以減少收費環節,避免可能出現的多收費現象,大大提高征收的透明度,有效避免被清理的使用環節的費用巧立名目地在購置環節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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