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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長春日報》報道,『遺產稅』尚未開征,但在長春房地產市場中,一些購房者為避開將來開征的『遺產稅』,在購房時,已經開始使用未成年子女的名字。業內人士稱此為『少兒房大款』。
據長春房地產集團有關人員介紹,在一次性付款的房產交易中,這類『少兒房大款』的名字一般都在辦理產權證明時直接填寫。在以銀行貸款支付的購房交易中,由於銀行不受理未成年人貸款,一些父母則采取變通的辦法:即由父母申請貸款,卻以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產、財產作為抵押擔保。在辦理貸款時,銀行方面要求房屋購買者、貸款申請人、抵押物擁有人齊全,於是,產權人一欄就同時出現父親(或母親)以及未成年子女的名字,這樣子女自然也就成了房產共有人。
工商行吉林省分行營業部有關人員向記者介紹,這樣做的目的主要是為了合理避開未來開征的『遺產稅』。
據稅務及司法部門有關人員介紹,由於房產是商品,為未成年子女購房的行為並不違法,可以視為合理避稅。一次性付款使用子女名字的,父母去世後自然無需納稅。即使名字在產權欄同時出現的,已屬子女的部分也免繳『遺產稅』,還將免除5.5%到9.5%的房屋過戶、房產評估及中介費用。但也有一些人士認為:這種辦法並非十全十美,孩子成年後,由於房產在孩子名下,個別家庭有可能發生產權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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