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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時代財經消息:昨日報道的《天津首例網絡商業秘密侵權案》當日上午9時在天津市第一中級法院進行了公開審理。
針對原告的訴訟請求,被告方提出了答辯意見。第一被告安特信息網絡有限公司稱,首先,原告所說的商業秘密根本不能成立,被告對原告所說的該公司的管理訣竅、經營策略等沒有絲毫興趣,無須也根本沒有采用任何方式去獲悉這些東西;其次,安特公司完全是靠優質的服務、合理的價格吸引客戶,個別曾在原告處的客戶後來選擇了安特公司,完全是基於上述原因,是客戶正當的權利,完全符合市場法則。至於原告提到的第二被告餘文俊、第五被告楊露,並不是安特公司職工,更是與本案無關。
本案的第三被告韓肇基、第四被告於傑答辯稱,原告訴狀所稱的管理訣竅、經營策略等被告根本不知悉,在目前所任職的單位更沒有絲毫體現,至於原告的客戶名單,人們在很多途徑或渠道都能夠獲悉,沒有任何秘密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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