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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日前舉辦的『中國商標戰略論壇』上傳出消息,《商標法》的修改已經進入實質性階段。據說,修正草案已獲有關方面認同,將進入立法程序。修正案將對商標搶注亮紅燈,過去一直沿用的『申請在先』原則將會有所松動,而使用在先原則將被適當引入,從而對搶注他人已使用商標行為加以制約。
日前的一樁涉及到中國內地和臺灣、香港的一起圍繞『影霸』、『小影霸』的商標糾紛案中案,其結果將可能因《商標法》的修改而出現轉機。
多媒體解壓卡的『影霸』商標是一家名叫其康的臺灣公司於1994年在中國內地注冊的。而深圳新天下公司從1995年起,一直以『小影霸』為商標生產銷售自己的解壓卡產品。1999年9月23日,新天下公司以連續三年停止使用為由,向國家工商局申請撤銷臺灣其康公司的影霸商標,以便『小影霸』能夠獲得商標注冊。但同年10月28日,香港雙敏公司和萬通公司從其康公司那裡受讓了『影霸』商標,並於2000年11月14日以新天下公司的『小影霸』 侵犯了『影霸』的商標權為名,要求扣押新天下公司的小影霸產品。
據有關專家分析,如果按照注冊在先的原則,香港的兩家公司??雙敏公司和萬通公司只要能證明『影霸』產品連續三年時間在中國內地有使用記錄,就是合法的擁有者。而新天下公司董事長吳海軍認為,新天下公司自從1995年起就一直使用『小影霸』商標,萬通公司受讓『影霸』商標後訴新天下公司侵權,帶有明顯的不正當競爭性質。而且,新天下公司的申請影霸商標撤銷案正在審理過程中,對方在此期間以『小影霸』侵權為由,提出扣押新天下公司的產品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目前,雙方圍繞『是否三年未使用問題』正在舉證過程中。有關專家認為,修正後的《商標法》會對案情的最後結果產生重要影響。( 劉元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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