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財政部網站日前公佈的2014年中央財政預算顯示,今年央企國有資本收益收取比例將在現有基礎上再提高5個百分點。
根據其中的2014年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說明,2014年納入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實施範圍的央企稅後利潤(淨利潤扣除年初未彌補虧損和法定公積金)的收取比例分爲五類執行。
第一類爲菸草企業,收取比例25%;第二類爲石油石化、電力、電信、煤炭等資源型企業,收取比例20%;第三類爲鋼鐵、運輸、電子、貿易、施工等一般競爭型企業,收取比例15%;第四類爲軍工企業、轉制科研院所、中國郵政集團公司、2011年和2012年納入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實施範圍的企業,收取比例10%;第五類爲政策性企業,包括中國儲備糧總公司、中國儲備棉總公司,免交當年應交利潤。其中,前四類企業上繳比例均較去年上調了5個百分點。另外,符合小型微型企業規定標準的國有獨資企業,應交利潤不足10萬元的,比照第五類政策性企業,免交當年應交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