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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銀行購買理財產品時,您是否被誤導購買了其他金融產品?在問及投資風險時,您是否遇到銷售人員迴避或弱化理財產品風險?銀行理財部門的服務亂象似乎從未從公衆視野中消失。
據銀率網一份最新的調查結果顯示,有31.94%的消費者在銀行購買理財產品時,被誤導購買了其他金融產品。其中,保險產品是最經常被當成銀行理財產品而向消費者進行的,佔比達31.95%。
在各類誤導現象中,迴避或弱化理財產品風險排名第一,佔比爲24.4%;其次爲誇大銀行理財產品收益,佔比爲18.9%;推銷與自己需求不符或風險不匹配的理財產品位居第三,佔比均爲10.9%。
據悉,購買時溝通不暢或是造成上述現象的主因。據《蘭州日報》報道,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銀行業內人士認爲,銀行理財之所以容易發生糾紛最大的問題在於,很多投資者在購買銀行理財產品時,並沒有充分了解“預期收益率”的真實含義,因過於相信銀行而輕視投資風險;而一些銀行在向客戶披露預期收益率時也可能存在隱瞞、誇大等現象。
該銀行業內人士還表示,一些理財產品在銷售時存在有失規範的問題包括四方面。第一,部分產品在銷售時信息披露不充分、不及時,片面強調“固定收益”,誇大收益率,口頭宣傳突破產品說明和協議約定。第二,不少商業銀行對客戶的風險評估重視不夠,對客戶的風險教育流於形式,存在避重就輕甚至是避而不談等問題,導致一些風險承受能力弱的中低收入者和中老年人羣,購買了與其風險承受能力不相適應的理財產品。第三,是少數銀行工作人員存在重自身業績輕客戶利益的問題。最後,有些銀行的工作人員存在代客戶簽署有關文件或抄錄風險提示以及未得到客戶書面授權即進行交易的情況。
中國經濟網記者提醒消費者,在購買銀行理財產品時,消費者提高防範意識是很有必要的。避免被高收益所“忽悠”可以從如下兩點判斷: 一是判斷銷售人員有沒有誤導客戶。是否誇大收益,是否客觀告知投資者產品存在的風險、資金的投向。對於那些信誓旦旦地保證、或稱有內幕消息的銷售人員,要保持足夠的警惕。 二是買熟悉的產品。如無專業背景或十足把握,儘量要少碰那些陌生的產品,要學會看理財產品的說明書,不能輕信銷售人員的口頭承諾。
去年,銀監會正式發佈《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指引》,提出8項禁令,其中有5條是針對消費者在購買理財產品時被“忽悠”的問題。一旦消費者在現實中遇到銀行理財產品的糾紛,消費者可依據《指引》,對誤導銷售、誇大收益等侵害自身合法權益的行爲和相關人員進行檢舉和控告。監管部門對經查實的侵害銀行業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銀行將採取必要的監管措施,督促其糾正;而對於消費者認爲未得到銀行妥善處理的投訴,監管部門將進行協調處理。
此外,“誰主張誰舉證”是消費賠償問題的重要,消費者如要維護自身權益,須注意蒐集相應證據。中國理財史上曾爆發過一個轟動一時的案例,這一官司成爲個人PK銀行成功的里程碑式案例,而這一案例能夠獲勝,最關鍵的原因是客戶手中持有當時的電話錄音。中國經濟網記者還了解到,目前,上海銀監局在2013年已經下發文件要求所有銷售櫃檯錄音錄像同步監控。作爲消費者,也可以用在購買銀行理財產品時用錄音錄像的方式來維護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