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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網站消息,國務院安委會日前下發《關於開展油氣輸送管線等安全專項排查整治的緊急通知》(以下簡稱《通知》)。11月22日,山東省青島經濟開發區中石化東黃輸油管道發生泄漏爆炸特別重大事故,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通知》要求,現在起至2014年3月底,在全國範圍內開展油氣輸送管線等安全專項排查整治。
《通知》要求各地排查管道規劃建設和選址是否符合城鄉規劃;是否滿足《輸油管道設計規範》中對避開地震、山洪及地質災害區域的規定;油氣、危險化學品輸送等管道是否與居民區、工廠、學校、醫院、商場、車站等人口密集區以及建(構)築物、鐵路、公路、航道、港口、市政公用地下管線及設施、軍事設施、電力設施、其他強腐蝕性管道及設施等有安全保護距離,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標準規範的強制性要求等。
《通知》還要求各地排查管線質量及完好情況、政許可和監督管理情況、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情況、安全基礎管理情況等。要求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實企業主要負責人的隱患排查治理第一責任,實行企業誰檢查、誰簽字、誰負責,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過場。組織機關幹部和有關專家採取不發通知、不打招呼、不聽彙報、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層、直插現場的方式,廣泛開展暗查暗訪,深查隱蔽致災隱患及其整改情況。對工作不到位的地區進行通報;對自查自糾等不落實的企業列入“黑名單”,向社會公開曝光。
《通知》同時要求,要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對不認真組織開展專項排查整治的單位和責任人,要依法嚴肅問責。對不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存在嚴重隱患的企業,要把隱患作爲事故對待,依法依規處理;對不落實安全監管責任,沒有認真組織開展專項排查整治的地方政府及其相關部門,要嚴肅問責相關負責人;對隱患整改不到位,工作不得力,導致發生事故的,要依法依規嚴肅查處追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