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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提出,要“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從十四大提出使市場對資源配置起基礎性作用,到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這一認識上的轉變體現出怎樣的改革信號?在市場發揮資源配置決定性作用的同時,又該如何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本報記者專訪了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常務副理事長鄭新立教授。
記者:《決定》將市場經濟在資源配置中的作用由過去的“基礎性”發展爲“決定性”,如何看待這一認識上的轉變?
鄭新立:改革開放實質上就是從培育市場主體、完善市場體系、發展商品經濟做起,實行市場取向的改革。35年來我國生產力的巨大進步應主要歸因於市場經濟的發展。
市場經濟的本質是等價交換,由市場決定資源配置是市場經濟的一般規律。黨的十四大提出要使市場在國家宏觀調控下對資源配置起基礎性作用。21年來,隨着改革的不斷深化,市場對資源配置發揮着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實踐證明,凡是市場配置資源作用發揮比較好的領域,資源配置效率明顯提高,經濟發展就充滿活力;市場作用受到限制的領域,對資源的吸引力明顯偏低,經濟發展就一潭死水。
《決定》在總結改革經驗的基礎上,明確提出“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是對十四大提出的市場配置資源基礎性作用的繼承和發展。如果說提出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相對於計劃體制下由政府配置資源來說,是我們黨對市場經濟規律認識的第一次飛躍,那麼,時隔21年後提出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是我們黨對市場經濟規律認識上的又一次新的飛躍。
記者:如何能夠實現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的要求?
鄭新立: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需要配套的體制條件,《決定》對此做出了改革部署:
一是放寬市場準入。實行統一的市場準入制度,在制定負面清單基礎上,各類市場主體可依法平等進入清單之外領域。《決定》明確要求“推進工商註冊制度便利化,削減資質認定項目”。這些改革對鼓勵創辦企業,增加市場主體,強化市場競爭,發揮企業在配置資源中的主體作用,具有重要意義。
二是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的機制。價格是引導資源流向的信號,價格扭曲,必然導致資源錯配。《決定》提出,“凡是能由市場形成價格的都交給市場,政府不進行不當干預”。政府定價範圍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網絡型自然壟斷環節。
三是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市場擴大到什麼範圍,資源就能夠在多大的範圍內優化配置。我國地域廣闊,人口衆多,建立全國統一市場,在全國範圍內優化資源配置,能夠產生出巨大的宏觀經濟效益。《決定》要求改革市場監管體系,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清理和廢除妨礙全國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
四是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土地是重要的生產要素,建立完善的土地市場是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資源的重要途徑。《決定》提出在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並提出一系列土地改革新舉措。這些改革是農村土地公有制實現形式的重大突破,是發揮市場對土地配置作用的重大突破,對農業現代化和城鄉一體化必將產生重大推動作用。
五是完善金融市場體系。《決定》對金融體制改革做出了重要部署,並提出擴大金融業對內對外開放,在加強監管前提下,允許具備條件的民間資本依法發起設立中小型銀行等金融機構。這些改革對完善金融市場體系、充分發揮金融領域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具有重要意義。
記者:《決定》提出要“緊緊圍繞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深化經濟體制改革”,未來深化改革應該主要在哪些方面進行努力?
鄭新立:根據《決定》的要求,今後深化經濟體制改革,應當朝着擴大市場配置資源作用的方向來進行。經過多年改革,我國在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作用方面取得了歷史性進步,但是,由於生產要素的市場化程度和市場發育程度都比較低,市場對資源配置的作用遠遠沒有發揮出來,降低了市場配置資源的效益和效率。具體表現在:
由於社會體制改革滯後,對社會事業、公共服務領域形成屏蔽,資金等生產要素難以進入,造成經濟和社會發展一條腿長、一條腿短,諸如交通擁堵、進養老院難、上學難、停車難等,都是由於社會資金“進入難”帶來的。
由於城鄉一體化改革滯後,形成城鄉之間的市場壁壘,阻礙了生產要素在城鄉之間的雙向自由流動。一方面是城市大量閒置的資金、技術、人才等要素難以進入農村市場,另一方面是農村大量資源由於不能市場化而難以吸引投入,農民只能“捧着金碗要飯吃”,嚴重製約了農業的現代化和農村的發展,直接導致城鄉差距的不斷拉大。
由於地區之間的行政分割,嚴重扭曲了生產要素在地區之間的配置,形成了城市與周邊地區發展水平的巨大落差。在城市內人口和產業高度密集,土地、淡水等資源嚴重短缺,房價不斷攀升,而在鄰近地區,經濟發展落後,投資嚴重不足,資源大量閒置,削弱了城市對周邊地區的輻射帶動作用。
由於生態體制改革滯後,阻礙了生產要素對生態環境的投入,直接導致大面積霧霾天氣和水資源嚴重污染。這其中的核心問題是沒有找到共享性公共產品的價值補償機制,生態環保工作停留在空喊階段,治理者得不到回報,污染者大賺其錢。
由於文化體制改革滯後,文化產品的市場交換價值難以實現,制約了社會資金對文化產業的投入,使廣大人民文化創新的智慧和能力受到壓抑。
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是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牛鼻子”,緊緊抓住這個關鍵環節,就能帶動和影響各方面的改革,不斷取得改革的新進展、新成就。
記者:《決定》同時提出要“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在市場發揮資源配置決定性作用的同時,如何能夠更好發揮政府作用?
鄭新立: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係,關鍵在政府。《決定》指出,科學的宏觀調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發揮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優勢的內在要求。並提出了“切實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創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強政府公信力和執行力,建設法治政府和服務型政府”的改革總目標。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在經濟領域的主要職能是宏觀調控。宏觀調控的主要任務是保持經濟總量平衡,促進重大經濟結構協調和生產力佈局優化,減緩經濟週期波動影響,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風險,穩定市場預期,實現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爲此,要健全以國家發展戰略和規劃爲導向、以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爲主要手段的宏觀調控體系。面對全球金融危機的壓力,我們要把挑戰變爲機遇,以轉方式、調結構實現穩增長,尤其需要強化政府對宏觀經濟調控的功能。
簡化行政審批環節、減少對企業經營活動的干預,是政府職能轉變的重要方面。許多企業反映對新建項目的審批環節過多,手續過於繁瑣;有些行業進入門檻過高,存在着“玻璃門”;不少市場可以解決的問題,仍習慣於用行政手段解決。爲此應對現行審批事項認真清理,凡屬於市場調節和企業經營決策的事務,都應交由市場和企業來解決。
市場經濟是各類企業公平競爭的法制經濟,政府的職責就在於規範市場秩序,營造各類企業平等競爭的環境。對於不正當競爭行爲,政府有關部門應嚴格依法打擊,並制定科學嚴格的質量標準,加強市場監管。同時,在稅收、信貸、用地、市場準入等方面,對各類所有制企業應一視同仁,讓企業平等獲得生產要素,使先進企業充分發展,落後企業得以淘汰,保證市場經濟優勝劣汰的機制真正發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