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保險人員禁在銀行駐點的政策明年元旦起或有鬆動。近日,中國銀監會《關於進一步規範銀行、郵政保險代理渠道銷售行爲的通知(徵求意見稿)》已下發各銀行和部分保險公司,將於明年1月1日起實施。
該《意見稿》對此前禁止的保險公司人員駐點銀行一事有所鬆動。《意見稿》稱,在滿足代理合作期內相關規定時,保險公司人員可在銀郵機構相關網點輔助諮詢,但需佩戴明顯標誌且不得和銀行員工撞衫。昨天,瀋陽晚報、瀋陽網記者就此探訪了沈城多家銀行網點。
三年前保險銷售撤離銀行
昨日,記者在沈城多家網點發現,保險公司工作人員基本在銀行絕跡。一位銀行人員告訴記者:“3年前,有規定就不讓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入駐了。”
在一股份制銀行網點內,理財經理表示可以介紹保險公司和銀行合作的保險產品,但需跟保險公司的人員聯繫辦理。
“因爲擔心顧客被誤導,監管部門早就不允許保險公司的人在銀行駐點,2010年以後駐點銀保客戶經理撤離了銀行網點,現在一些保險公司人員都是巡點,有客戶需要辦保險纔會到銀行來。”
一位業內人士介紹說,2010年銀保新政“商業銀行不得允許保險公司人員派駐銀行網點”和“1家銀行網點只能代理3家保險公司產品”的規定,令銀保渠道銷售大幅下滑,壽險保費增速也降至個位數。
保險人員不能着銀行工裝
明年或將“重啓”保險人員銀行駐點。《意見稿》對險企駐點設置了准入門檻:在代理合作期內,連續兩個季度銀行、郵政代理機構省級機構代理同一保險公司業務,期交保費達到或超過該省級機構代理該保險公司全部保費收入30%的,該保險公司人員可以在該省級機構的相關網點進行輔助諮詢。
所謂輔助諮詢,主要內容爲培訓銀行網點銷售人員、幫助銀行網點銷售人員解答客戶對產品及相關服務的疑問。不過《意見稿》同時也要求,符合駐點條件的保險公司人員需佩戴有明顯本公司標識的胸牌,着裝與銀行、郵政代理機構工作人員要有顯著區別,保險公司人員不得單獨接觸客戶銷售保險產品。
此前,之所以禁止保險公司人員派駐銀行網點的一個很重要原因是頻現銷售誤導及退保現象。近兩年媒體報道最多的保險產品銷售誤導多爲:銷售人員身着銀行工裝,向客戶推銷理財產品,並稱保本。
猶豫期延長至15個自然日
市民王女士就是保險產品銷售誤導的受害者,她告訴記者,2009年1月在銀行存款,有工作人員向其推薦一款理財產品,每年分紅比銀行利率高,同時還有保障的性質。
“每年存5000元,第6年給付28918元,第10年給付39461元。”王女士購買後卻發現第二年的分紅只有1400元,找到銀行才發現當時自己是被誤導買了份保險。
此外,此次《意見稿》對於銀保產品的銷售人羣,也做出了明確規定,低收入人羣和年齡超過65週歲或期繳產品投保人年齡超過60歲的人羣,保險及銀郵機構不得向投保人銷售保單利益不確定的保險產品。同時,《意見稿》將保險期間超過一年的產品的猶豫期定爲15個自然日,長於現行的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