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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氏版豪門恩怨:霍家資產評估少了300多億港元
霍家的遺產糾紛,持續數年。霍英東看似妥帖的遺囑未能阻止家族後人逐利爭產
香港從來不缺豪門爭產的精彩故事,這一次的主角是霍家。
10月28日,霍英東逝世7週年,他萬萬沒有想到,迎接他祭日的竟是一場家族遺產爭奪案的開審。
霍家長房老三霍震宇因不滿二哥霍震寰隱瞞亡父在南沙發展項目中25%的權益,認爲霍震寰不誠實、不可信,要求撤銷去年8月訂立的和解協議,並撤換霍震寰爲亡父的遺產執行人。
而霍震寰則反對案件重開,代表霍震寰的資深大律師張健利表示,母親呂燕妮(霍英東正室)早前已表明不想在法庭上演爭產案,擔憂影響霍家聲譽。張健利還指出,霍震宇已收取2.97億港元的財產,但其間不合作,不執行和解協議,爲了金錢而忘記了父親還有做慈善的遺願。
目前香港高等法院法官正聽取雙方陳詞,如果法官批准霍震宇上訴申請,將會立即展開爭產訴訟,該審訊原定持續5日,但今日將繼續進行審訊。法官上週五還表示,可能於今日宣佈最終結果。
爆出鉅額財產
霍英東早在1978年5月就已訂立遺囑,指定由胞妹霍慕勤夫婦,長房二子霍震寰、三子霍震宇爲遺囑執行人及受託人,對各房遺產分配已有安排,在他逝世後20年內,不得分配剩餘遺產,三房太太和13個子女都是受益人,各房可按月支取生活費,金額可以酌情調整。
天下熙熙,皆爲利來。霍家的遺產糾紛,持續數年。霍英東看似妥帖的遺囑未能阻止家族後人逐利爭產。
這單爭產案原定於去年7月底審理,但當時長房兄弟幾人最終達成和解,直至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獲委任進行遺產調查時,才發現此次極具爭議的南沙項目權益。該項目位於廣東番禺,代表霍震宇的資深大律師潘鬆輝稱,這一項目估值超過300億港元。
潘鬆輝今年4月曾在法庭稱,霍英東生前持有51%南沙項目,1997年6月11日,霍英東四父子通過決議,通過家族霍興業堂置業有限公司旗下的有榮有限公司將其中一半股權轉到霍英東基金有限公司,代價僅爲1港元,最終由霍英東基金持有南沙25.5%的權益。
同日,霍震寰代表霍英東基金簽署文件,指有榮可在2007年6月底前以1港元回購其一半股份。潘鬆輝表示,霍震宇對此並不知情,而這部分受爭議的南沙項目,也沒有出現在去年8月的和解協議中,違反了分家產和解協議中規定“必須披露所有事情”的原則。
張健利則對此反駁稱,霍英東基金董事會在2011年11月便討論過回購決定,霍震宇對此絕對知情,他曾翻看過會議記錄,但他自己對此不關心,不能因此指控霍震寰有所隱瞞。
隨着庭審的持續深入,庭上猛料不斷爆出,潘鬆輝表示,霍氏龍頭公司霍興業堂的持有資產價值約爲670億港元,而2008年福布斯對霍家資產評估時,稱其資產只有350億港元。
霍震宇上週五更現身高等法院,不過其間他只是在庭上閉目養神,拒絕迴應此次是否會和解。
董建華或介入和解
霍家爭產案在去年8月達成和解,和解內容包括將霍英東約300億港元的遺產,先扣留100億港元留給二房和三房成員,作爲每月生活“零花錢”發放給他們,而餘下的200億港元家產則平分給長房三兄弟,估計每人最終各獲得超過65億港元的遺產。
而在上週四的法庭上,潘鬆輝突然語出驚人,指去年曾有一名“非常、非常、非常”高端的長輩三度與霍震宇私下見面,勸他應給予胞兄震寰多一些信任,最後該名長輩更約見霍家長房、二房、三房的家庭成員開會,促成霍家成員最終在去年8月達成和解。
潘鬆輝在庭上提及此長輩時突然提高聲調,故弄玄虛稱其不能透露該名長輩姓名,但突然順口大聲說出這名長輩姓“董”,惹得在場所有律師鬨堂大笑,而休庭間,《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聽聞,這名姓“董”的長輩疑爲香港特別行政區前行政長官董建華,董建華爲霍英東生前好友,在長房三兄弟間也德高望重。而有法律界人士向本報記者表示,如果此次案件想要有更大的突破性進展,恐怕還需要類似的“高端”人士出馬。
根據遺囑,霍震寰所得遺產及生活費最多,分別爲5.73億港元及每月10萬港元,而長子霍震霆及霍震宇所得遺產及生活費相仿,遺產不到3億港元,生活費每月5萬港元,這些數額已反映當年物價水平,並且會隨着通脹而改變。
爲避免過多利益衝突,霍英東對長房三子有不同的要求,長子霍震霆主要繼承體育事業,是家族的形象代言人;霍震寰接手家族生意,任職霍英東集團董事兼總經理;霍震宇則負責內地南沙開發計劃。同時,霍英東在遺囑中還禁止其他各房子女從商,他們後來主要成爲律師、醫生等專業人士。
除長房三子外,霍麗娜與霍麗萍都是長房成員之一,兩人可分得約1.45億港元,生活費每月1萬港元,她們此次選擇站在三弟震宇的戰線,代表霍麗娜的資深大律師陳靜芬表示,三名遺產執行人震寰、震宇及霍慕勤屬於一個整體,任何決定需要三人同意,但三人已經無法合作,繼續履行和解協議非常不切實際。
而根據1978年訂立的遺囑,二房太太及其三個兒子、三房的四個兒子可每人獲得6250萬港元,另加生活費,而去年訂立的和解協議表明,數額較遺囑更多,霍震寰承諾會扣留100億港元留給二、三房成員,作爲每月“零花錢”發放給他們,而當時已預先支付了一部分。
一旦霍震宇上訴成功,法庭撤銷和解協議,意味着二、三房成員需要歸還部分遺產。代表二、三房家族成員的資深大律師何沛謙表示,二、三房已經將收到的遺產全部花在各種用途,如果法庭撤銷和解協議,將很不公平。
豪華律師團隊
此次爭產案件由8家香港知名律師樓負責,場面相當浩大,霍家成員除霍震宇上週五到場外,其他成員均未到高等法院,而光在現場的律師隊伍已經接近20人,實際上,代表霍家17名成員的律師團隊,共有48名大律師及律師。
案件法官由潘兆初擔任,該名法官曾經參與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遺產爭奪案,在今年2月的庭審中,潘兆初嚴厲批評當時尚未入監的陳振聰缺乏商業道德,並維持凍結其資產,顯示其爲人正直。而本報記者在法庭上觀察發現,潘兆初相當嚴謹,在潘鬆輝表達意思時,會重述其理解意思,同時潘兆初也不失風度,潘鬆輝時不時提及一些“無關”話語,潘兆初也會提醒辯控雙方。
霍震霆委任香港律政司前司長黃仁龍擔任代理律師,儘管黃仁龍是首次在頗受矚目的案件中登場,但他擔任律政司司長時,是香港有史以來擔任同職位最年輕的一位,在香港聲望極高。
張健利1970年便獲得香港大律師資格,1981年獲得香港資深大律師資格,幾乎是行內最有資歷的律師之一。他主要從事民事訴訟,擅長產權法等。
霍震宇也不甘示弱,聘請的是香港資深大律師潘鬆輝。潘鬆輝畢業於英國劍橋大學,1976年在香港獲得大律師資格,1996年被委任爲資深大律師,熟悉公司法,2009年曾受香港證監會委託,參與電訊盈科(00008.HK)私有化案,最終全勝收場。第一財經日報羅琦插圖/劉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