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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10日發佈公告稱,根據2013年地方政府債券發行安排,經與江西、貴州、北京、內蒙古、山西省(區、市)人民政府協商,財政部決定代理髮行2013年地方政府債券(十期)(以下簡稱本期債券)。
公告稱,本期債券計劃發行面值爲262億元,實際發行面值爲262億元。其中江西、貴州、北京、內蒙古、山西省(區、市)額度分別爲64億元、50億元、47億元、55億元、46億元。各省(區、市)額度以2013年地方政府債券(十期)名稱合併發行、合併託管上市交易。
本期債券期限5年,經投標確定的票面年利率爲4.45%,2013年9月10日開始計息,9月10日至12日進行分銷,9月16日起在各交易場所以現券買賣和回購的方式上市交易。本期債券爲固定利率附息債,利息按年支付,利息支付日爲每年的9月10日(節假日順延,下同),2018年9月10日償還本金並支付最後一年利息,還本付息事宜由財政部代爲辦理。
本期債券通過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和證券交易所債券市場(以下簡稱各交易場所)面向社會各類投資者發行,採取場內掛牌和場外簽訂分銷合同的方式分銷,分銷對象爲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開立股票和基金賬戶及在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開立債券賬戶的各類投資者。通過各交易場所分銷部分,由承銷機構根據市場情況自定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