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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顯示,7月份企業債發行量創下新低,僅爲102億元,而8月以來,低迷的企業債顯現轉機。8月份企業債發行金額共計145億元,較7月環比增長42%。
企業債市場回暖,其原因與政策上的定向寬鬆有關。今年4月,國家發改委發佈通知,將所有企業債項目分爲“加快和簡化審覈類”、“適當控制規模和節奏類”以及“從嚴審覈類”。5月16日,又出規定,對後兩類發債以發行人和有關中介機構自查、省級發展改革部門覈查、國家發改委抽查的方式進行專項覈查。8月29日,又發通知,決定將企業債預審工作委託省級發改委負責。這一系列政策舉動在規範企業債市場的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業發債的門檻。
我國的企業債市場在過去兩三年間取得了快速發展。事實上,在過去30年間,我國債券市場的發展速度都要大於股市發展速度,這是因爲債券市場在某種程度上可以鎖定風險。要知道,債券發行需要企業到期還本付息,一旦不能按期償還,還有再保險、商業再保險以及政策再保險做擔保,這相當於在債券發行過程中內置了債權、債務風險鎖定關係。
那麼,企業是否應該通過發行債券舉債經營?根據莫迪利亞尼-米勒定理(MM定理),在一定的條件下,企業無論以負債籌資還是以權益資本籌資都不影響企業的市場總價值。這個道理很簡單,在給定一個完整的市場前提下,無論通過何種途徑來獲取經營資金,由於市場是完全競爭的,機會成本是相等的,因此機會報酬率也是相等的。這一理論的政策性結論便是,無論企業是否負債經營,其盈利目標並不會受影響。但值得注意的是,這一定理中沒有考慮風險因素。實際上,如果可以適度管控風險,企業負債經營的確是合理的。
目前,對於企業發債有兩個要求:一是能夠管控風險,並且不能內置系統風險;二是企業要做到“借得起、還得起”。具體說來,是企業在每一個還款期內都要具備償還能力,充分鎖定風險。與此同時,企業舉債時一定要講誠信。
另一方面,投資人本身也需要對企業做盡職調查。換句話說,企業要想發債就必須讓資本市場上的投資方認可你的償債能力。這種能力可以來自於擔保、收入流,或是產業鏈上下游形成的質押、抵押過程,以及企業所處行業本身業態形式所具備的保險內涵。通常來講,網資源類企業如銀行、電信,資源類企業如煤炭,以及一些大型央企是比較適合發債的。
但也不是所有企業都可以舉債,這需要視資本市場對企業的認同程度而定。在過去幾年中,我國債券市場的各環節逐漸成熟。相應地,人們對企業債的認識、企業債發行的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以及債券擔保、再擔保市場均慢慢發展完善起來,因此使得企業債有了相對快速的發展。如今,發改委將企業債的預審工作下放到省級是推動企業債市場發展的又一動力。
一般而言,企業發債需要有三個步驟:一是到相關政府部門走審批流程;二是就企業實體的評估、授信、增級等環節走行政流程;三是確定發行承銷商的授權流程。而國家發改委下放審批權的政策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企業審批環節和行政流程的成本,降低企業進入債市的成本和門檻。由此可以推斷,在今後12-24個月的時間裏,可以看到企業債市場會出現一個相對規模的發展。
近年來,我國債券市場和資本市場中,能夠承擔企業發債信息甄別和評估擔保企業授信能力的中介機構日漸增多,市場能力逐步提高。加之整個經濟體系中有一類企業相對來說適合發債,如前文提及的企業。這些企業的盈利模式清晰、收入流穩定,與社會接觸時有大量信息被整個行業所瞭解。
因此,這類企業對於債券投資者來說是誠信、可靠的。在我國債券市場發展還處於較弱階段時,這些企業構成了企業債的基礎。隨着資本市場的逐漸成熟,以及促進企業債市場發展相關政策的出臺,未來將會有更多的企業進入債券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