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壽險產品中,附加險是相對於主險而言,是對主險保障內容的一種擴充。附加險不可以單獨投保,保戶在購買主險之後可自由選擇是否購買附加險。當主險因失效、解約或滿期等原因效力終止時,附加險效力也隨之終止。
這給人一種印象:附加險不重要,消費者也常常因此忽略了附加險的益處和可能引起的一些問題。那麼附加險有什麼優點?如果購買,需要注意什麼?
“一般來說,主險是搭建保險框架,附加險可以讓這個框架更爲充實。附加險種輔助實現一些必要的但非核心性的保障功能。”理財專家做了一個簡單的比喻。
比如,單純壽險產品以保障人的生命爲主要責任,如果保戶住院或者產生其他醫療費用,則不在保障範圍之內。此時保戶有兩種方法得到醫療保障:一是購買健康險,這類產品一般保障力度大,費用也高,適合經濟方面較寬裕的人;對於經濟能力一般的人,附加險很好地解決了這個問題,保戶可用較少的費用,有選擇性地購買所需保障。
通常情況下,投保人選擇附加險會按照一個固定的思維方向進行,即主險的被保險人是誰,附加險的被保險人也是誰。而實際上,一些公司規定,投保人購買一份主險之後,除了可以爲被保險人購買附加險,也可以爲被保險人的配偶及子女選擇合適的附加險。
個案:
王女士29歲,先生30歲,兩人都有社保,有一個1歲的女寶寶,在購買“順意100”30年定期壽險之後(保額30萬),她爲自己和先生各選擇一份“附加安宜意外住院定額給付醫療保險”,每人日額100元。
“這樣,如果任何一人因意外傷害事故住院治療,都可以得到每天100元的費用補貼,如果必須在燒燙傷或者重症監護病房治療的,額外增加200元/天的保險金。”國泰人壽有關負責人指出,“如此全面保障,王女士和先生首年僅需725元,其中主險567元,而附加險每人僅79元。”
另悉,考慮到寶寶年幼,王女士爲她選購了保額5000元的“附加康樂住院費用補償醫療保險”,萬一寶寶住院,在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範圍內的實際住院醫療費用,扣除社保承擔的部分後,保額之內100%給付;住院醫療費用中實際支出的、必要的基本醫療外藥品費80%給付;另外還有住院前後門急診醫療費用保險金,所需費用首年908元。
建議:
理財專家提醒消費者,一般來說,附加險保障期間爲一年,每屆滿一年後,需要續保才能繼續享受相關保障。對於續保費用是否發生變化,各家公司的做法消費者在購買產品時最好能夠了解清楚。
“隨着行業的發展,附加險的功能將越來越多,很多個性化的商品需求也將以附加險的形式來實現。客戶在投保時,請務必一定要向業務員仔細詢問,挑選符合自己需求的產品。”專家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