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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新聞和報紙摘要》報道,盛夏高溫,揮汗如雨的勞動者應該獲得相應的高溫補貼。可是這項充滿人文關懷的規定一直落實的不好。記者近日在河南鄭州採訪發現,很多勞動者從沒領過高溫補貼,甚至還不知道這回事。勞動部門卻說高溫津貼實施5年無人投訴,誰來監督常是互相推逶無人出頭。
上午十一點半,室外實時氣溫38度,鄭州市紅旗路的一處建築工地上,王師傅正在裝水泥,他每天都要在工地上工作十小時以上: “您知不知道高溫補貼啊?”,“不知道,老闆也沒有講過。”
劉師傅在街頭當了7年交通協管員,雖聽說過有高溫補貼,但從來沒拿到手:
“不知道找誰去要啊,也不知道去哪投訴啊,我爲了保住這個飯碗,我也不敢去投訴,知道吧?”
五年前,原河南省勞動與社會保障局就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在夏季35度以上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要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每人每天標準不低於10塊錢;氣溫達到40度就必須停工休息。爲什麼至今還有許多戶外工作者沒有領取到高溫津貼?這項工作又是應該誰來監管?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社會保障調研處王姓的工作人員說:
“這個工作主要還是有安監,建議你們去採訪安監局。”
河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辦公室的工作人員卻表示不知情:
“高溫補貼?高溫補貼這塊我們好像沒有啊,我還沒印象我們有這一塊。”
是什麼原因導致這一惠及勞動者的政策落實困難?河南陸達律師事務所周桂仕律師認爲,《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雖然已經發布並且執行,但是《辦法》沒有統一的補償標準,勞動監察部門的工作也沒有做到位:
“國家應該制定更加細化操作性更強的法律法規,勞動監察部門要加大宣傳力度及執法力度,轉變執法觀念,應由勞動者投訴爲主的被動執法方式轉變爲主動去監察的執法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