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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馬集團昨日晚間發佈公告稱,公司大股東神華國能已於6月14日獲得中國證監會《關於覈准神華國能集團有限公司公告廣東金馬旅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要約收購報告書的批覆》,將正式啓動對公司的全面要約收購,以終止金馬集團上市地位。
公告顯示,本次要約收購期限爲30個自然日,起始時間爲6月19日(包括當日),截止時間爲7月18日(包括當日)。在要約收購期限屆滿前3個交易日內(即2013年7月16日、17日、18日),預受股東不得撤回其對要約的接受。
此外,此次要約收購的生效條件爲以金馬集團的股權分佈符合退市要求。如此次全面要約收購期滿,接受要約的金馬集團股票申報數量超過1.1億股(不含全資子公司山東魯能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所持股份),即收購後金馬集團社會公衆持股數量佔總股本的比例低於10%,則此次要約收購生效。如屆時金馬集團社會公衆持股數量佔總股本的比例仍高於10%,則此次全面要約收購自始不生效。
此次要約收購以現金作爲對價支付方式,所需最高資金總額爲28.56億元,要約收購資金來源於收購人股東神華集團專項撥付資金。
對於此次收購的目的,公告稱,由於神華集團、中國神華、神華國能、金馬集團均從事煤炭及發電業務,構成現時及潛在的同業競爭,神華集團、神華國能在分別對中國神華、金馬集團進行資產、業務整合時,面臨不可避免的利益衝突,不僅增加了整合難度,也無法同時維護中國神華和金馬集團兩家上市公司公衆股東的利益。
同時,如果持續向金馬集團注入相關煤電資產,中國神華與金馬集團業務經營地域也會進一步重疊,形成並逐步加劇兩家上市公司間的同業競爭。
爲徹底解決中國神華與金馬集團之間潛在及可能的同業競爭問題,提高神華集團對下屬煤電資產、業務的整合效率,經過研究論證,神華國能制定了此次要約收購方案。
神華國能表示,如若該收購最終未成功,將繼續履行承諾,擇機將其擁有或控制的已投入運營的火力發電資產及配套煤礦在2016年前注入金馬集團,將在建和處於前期階段的相關資產在投入運營後5年內注入。
需要注意的是,截至昨日收盤,金馬集團股價爲13.29元,比要約收購價13.46元/股僅低0.17元。
有證券分析人士曾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神華國能的收購價格太低,低於金馬集團應有的價值,沒有考慮公司資產注入的預期以及公司未來的發展前景,股價持續大漲不足爲奇。如果收購價低於股價,金馬集團是否能夠順利被私有化還存在懸疑。
據統計,截至目前A股共有上述7只股票通過私有化退市。如果神華國能對金馬集團的要約收購能夠成功,金馬集團將成爲第八隻私有化退市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