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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認爲遭到鼎暉投資公司總裁拖欠自己千萬元項目佣金,一家投資公司女合夥人鄒宗利向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申請“政府信息公開”鼎暉的投資協議以及報表等事項。在超出法律規定的答覆期後,鄒宗利將社保基金理事會告上法庭。昨天下午,市一中院開庭審理此案。
信息公開申請未獲答覆起訴
法庭上,鄒宗利並沒有聘請律師,她表示,今年1月23日,其前往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當面舉報了管理佔社保基金5.5%(50億元)的鼎暉投資總裁焦震長期偷取鼎暉優質項目,損害投資者利益;以及焦震於2011年偷取鼎暉短期收益30億(元)礦產項目,導致社保投資人等損失24億元事宜,同時提供了相關證據及調查線索。
此外,鄒宗利還根據《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相關規定,書面要求被告提供跟鼎暉有關的投資信息,包括社保跟鼎暉簽署的投資協議、鼎暉向社保提交的季報表、社保對鼎暉託管的50億基金的風險管理措施、社保對鼎暉的風險評估報告等。
由於截至3月底,鄒宗利仍然未收到對方的任何答覆,因此,她於3月21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提出被告沒有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侵害了她的知情權,要求法院判定被告提供相關信息。
理事會未答覆稱因無法通知
對於遲遲未向鄒宗利進行答覆的原因,理事會表示這是由於鄒提交的申請表在簽名欄並沒有簽名或蓋章,屬於不完整的申請文件,因此理事會有權要求鄒宗利將表格補充完整,並在其補充完整前,有權拒絕答覆。
理事會的代理人表示,爲了讓鄒宗利補充完整申請表,其曾多次按照鄒宗利提供的通訊方式試圖同其取得聯繫,但她的電話始終是無法接通,而且地址與郵編屬於不同的地區,所以他們也無法將文件送達她本人。
對於被告的這個解釋,鄒宗利出示了一個快遞的外包裝,並稱這是她按照自己留下的地址和郵編給自己發的快遞,“我今天上午收到的這個快遞,這說明即使郵編和地址不符,但是還是能夠收到”。所以,鄒宗利認爲,對方不是無法通知,而是不想通知。
投資運營信息不屬政務信息
針對鄒宗利申請的公開內容,理事會的代理人認爲,其中的4項申請都是社保基金理事會在投資運營中形成的信息,而不是政務信息,不屬於政府信息公開的範疇。而理事會每年的投資運營狀況以及年度的預算決算等屬於政府信息公開範疇的內容,已經在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的官方網站上進行了公開,可隨時點擊瀏覽。
對此,鄒宗利認爲,按照相關規定,理事會的投資與財報以及涉及投資盈利基金財報等,也屬於應公開的政府信息,加之由於社保基金內的錢是老百姓的養老錢,因此更具有增加透明度,需向公衆披露的義務。
昨天,法庭沒有當庭宣判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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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暉稱信譽遭惡意損害
據《經濟參考報》報道,全國社保基金曾經向鼎暉一期和鼎暉二期分別出資20億元和30億元,是鼎暉的最大LP(有限合夥人)。5月20日下午,鼎暉投資就此事,向《經濟參考報》發去聲明。鼎暉在聲明中表示,鄒宗利自2012年開始侵害鼎暉投資商業信譽,無端臆測鼎暉投資錯失對其作爲中間人介紹的中鐵資源蒙古鉛鋅礦產包項目進行投資,並製造“給社保基金和其他投資人造成24億人民幣損失”的有悖客觀事實的言行。就鄒宗利的行爲,鼎暉投資正在尋求法律途徑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並準備起訴。(記者孫思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