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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人”介紹投資機會不一定可信法律專家提醒市民警惕掉入高利潤投資陷阱
近期,股市低迷,許多手握閒錢的市民四處尋找投資機會,甚至出現“黃金搶購潮”。更多市民則將投資目光放在理財產品上,然而由於對理財產品專業操作和法律法規知之甚少,不少人求財心切被忽悠進了騙局。法律專家提醒,市民投資切莫頭腦發熱,要選擇正規投資方式,及時防控風險。
發財機會?儘量多方求證
上海法院近日公佈的金融審判白皮書顯示,非法集資類案件呈多發態勢,涉及非法吸收公衆存款、集資詐騙、擅自發行股票等多種類型。在這些案件中,犯罪分子都編織了一個美麗謊言,承諾給予遠高於存銀行利息的“高回報投資機會”。由於投資渠道不暢,一些手頭有閒餘資金的市民對突然降臨的“發財機會”格外敏感。
黃某謊稱“投資入股辦學”、“經營上海實驗學校國際部、上師大附中國際部需要資金”,向20餘人吸收資金近3000萬元,承諾支付年息10%或月息5%。但一年後,黃某沒能兌現承諾,直到案發時大部分款項未能歸還。
在另一起案件中,30歲的青浦農民吳某先是向多名被害人許以遠高於銀行利息的收益,非法吸收他人存款424萬元,加息後轉貸給他人。截至案發,仍有240萬元不能歸還。同時,他又虛構手中有大學工程需資金週轉,“好處費十分可觀”,騙得93萬餘元,最終87萬元不能追回。吳某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3年,處罰金20萬元。
“投資者基於貪利或缺乏金融知識,在高額回報引誘和盲從心理支配下貿然投資,最終上當受騙。”法律專家建議,市民尤其是中老年人對“高額回報”、“快速致富”的投資項目要冷靜分析,增強理性投資意識。無論是非法買賣外匯、謊稱公司即將上市向社會公衆兜售股權,還是“代客炒股理財”,市民都要多長一個心眼,“有時只要多打一個電話或者到他們的營業場所看看,就能識破騙局”。
投資,切記要用閒散資金
“涉衆型非法集資犯罪時有發生,此類案件往往涉案金額大,涉及地域廣、被害人衆多,案發後追贓、審理難度較大。”白皮書披露了一組數字:22起非法集資犯罪案,涉及被害人近2300人,6.15億元涉案金額中,有將近4.19億餘元贓款未追回。
在不久前“民間股神”簡凡(真名韓勁鬆)的庭審現場,旁聽席上50多名白髮蒼蒼的大爺大媽罵聲一片。2006年至2008年,韓勁鬆通過虛構股指期貨投資、代客理財等方式騙取250餘名受害者共計2269萬餘元。雖然其被判無期徒刑,但衆多受害人最關心的是血汗錢能不能被追回。受害人文先生顯得很悲觀,“雖然法庭作出了違法所得追繳發還被害人的判決,可真的想要追回損失,希望是很渺茫的。”
法律專家建議,“投資一定要注意用閒散資金投資,這樣的話即使損失也不會使自己的生活受到太大影響,而且儘量要分散投資,保障資金安全最重要”。如果發現自己的資產脫離控制或者難追回,就要儘早報案。
切莫跟風,哪怕是“熟人”介紹
上海一中院對該院2009年以來審理的22件金融類非法經營罪案件調研發現,有10件是通過“廣撒網”的方式隨機撥打他人電話吸引顧客的;有8件是通過互聯網發佈信息、路邊發放傳單或名片等方式吸引顧客的;其餘是通過電視、廣播等媒體做推介,推銷炒股軟件以及朋友介紹等方式吸引顧客的。
然而,“人傳人”的方式更易令人深信不疑。法院調研報告顯示,“非法吸收存款案件的受害人之間存在同事、朋友、親屬等直接或間接關聯,熟人介紹往往是該類犯罪持續、穩定、隱蔽獲取非法收入的重要原因之一。”
涉衆型非法集資犯罪的另一大特點是犯罪週期長。對10起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犯罪的統計顯示,犯罪平均持續時間爲5.5年。
法律專家建議,無論是從媒體、網絡上獲悉,還是熟人介紹的“發財機會”,無論對方說得怎麼天花亂墜,都要冷靜地想一想,資金安全能保證嗎?這樣的投資合法合規嗎?如果出現問題,能否及時退出?如果存在不確定性,那麼就不要盲目介入。如果發現周圍的朋友都十分狂熱,那麼你倒要提醒自己:要小心了。(記者陳瓊珂實習生達園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