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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保險實行單一保險費率
胡繼曄介紹,隨着金融創新的不斷加快,銀行間高風險的商業活動不斷增加,目前世界各國廣爲使用的單一費率(不考慮投保銀行各自的風險狀況,由存款保險機構按照一定比例計提保費)已經不能適合現實需要,所以產生了風險差別費率,即按銀行的風險等級確定費率,風險高的費率高,風險低的費率低。
“不管是單一費率還是風險差別費率,都是根據存款保險費率的數理計算、商業銀行發生破產的概率以及存款保險基金的收益狀況來決定的。”胡繼曄說,無論是歐盟還是美國,金融風險管理都已經發展得較爲成熟,風險費率制具備適用的前提。而在我國,有關金融機構的風險評級體系還不成熟,存款保險機構工作人員缺少相應的技術手段和實踐經驗,實行差別風險費率還存在一定的困難。
胡繼曄分析,五大行因爲其風險等級較低,應適用較低的費率計提標準,但也會產生負面影響:公衆可能懷疑更高的存款保險費率反映其更高的風險水平,儲戶因此將其存款從保險費率高的銀行(五大行之外的商業銀行)轉移到保險費率低的五大行。由於我國當前的金融業市場化改革和產權化改革均未完成,貿然採取風險差別費率制度可能對其他中小金融機構、地方性金融機構不利。
“因此,我們認爲中國存款保險費率的制度安排,不同於歐盟等發達國家,應採取單一費率的存款保險,這將有利於中小金融機構與五大行進行市場競爭。但伴隨着中國金融業市場化改革的逐步深化,未來風險費率纔是中國最終的選擇。”胡繼曄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