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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統計局26日發表報告說,根據現有最新統計數據,2011年歐盟可再生能源佔能源消耗總量的比例達到13%,比上年的12.1%進一步提高。
2011年,可再生能源佔能源消耗總量比例最高的4個歐盟國家分別爲瑞典46.8%、拉脫維亞33.1%、芬蘭31.8%和奧地利30.9%,最低的爲馬耳他0.4%。盧森堡、英國、比利時和荷蘭比例也較低,分別爲2.9%、3.8%、4.1%和4.3%。
歐盟規定的可再生能源包括太陽能、水能、風能、地熱能和生物能等。歐盟規定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佔能源消耗總量的比例要提高到20%,爲此從2004年開始根據實際情況給每個成員國提出了不同目標。統計顯示,2004年歐盟可再生能源佔能源消耗總量的比例爲7.9%。(記者姜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