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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中對非標準化債權資產進行了明確定義,並要求對理財產品進行單獨管理、建賬和核算,確保每個理財產品都有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等財務報表。同時規定理財資金投資非標準化債權資產的餘額在任何時點均以理財產品餘額的35%與商業銀行上一年度審計報告披露總資產的4%之間孰低者爲上限。
這兩條紅線,目前來看各家銀行的理財資產基本上都已經觸及,且絕大多數觸及了35%的比例。因此“8號文”的出臺,直接引發了銀行股股價的震盪。
從“8號文”具體條文內容可以看到,在對銀信合作監管趨嚴後,銀行通過券商資管、北交所等替代渠道進行的通道業務規模急劇膨脹,監管層對此進一步加強監管的意味明顯。銀行業人士認爲,“8號文”將是未來一系列組合拳的開始。
興業銀行(601166)遭空頭砸盤
“8號文”出臺第二日銀行股集體大幅低開,盤面當中的恐慌性拋盤急劇增加,中信銀行(601998)、興業銀行、南京銀行(601009)、民生銀行(600016)盤中跌停,緊張情緒繼續發酵。當天滬深股市金融板塊重挫5.75%,因同業拆借平臺、控股信託公司兩大業務,興業銀行受“8號文”衝擊最大,引來空頭藉機砸盤。
資深市場人士分析,銀行間同業拆借平臺作爲興業銀行最大特色,手續費收入佔興業銀行的營收較大,是導致該股當天跌停的一大因素。據介紹,興業銀行是全國銀行間市場首批成員,早在2007年就排名全國銀行業同業拆借量第10名,同業業務收益豐厚,利潤貢獻日益顯著。
另外,興業銀行與興業信託存在大量的銀信或者銀信證通道業務,大多是以理財產品的形式出現,或許也是興業受影響大跌的原因之一。按照銀監會此次通知的要求,未來銀行理財產品在規模和投資範圍上都將受到嚴格的控制。目前國內上市銀行擁有控股信託公司的銀行包括建設銀行(601939)、交通銀行(601328)和興業銀行三家。從相對總收入的比重衡量,興業銀行是三家銀行中最高的。
時代週報記者採訪的多位分析人士均認爲,“8號文”對銀行股價的影響應該比較有限。
“現在很多人都有一個誤區就是同業業務也會受到重大影響。但其實清理非標理財和同業是兩回事。同業這塊沒有說要清理,所以同業這塊興業不會受到這個文件本質性的影響。”招商證券(600999)分析人士稱,下跌主要是受市場心理的影響居多。
上述分析人士稱,這次規範主要還是規範的表外的理財業務。很多銀行還有不少表內的不以理財形式表現的,或者以類理財形式表現的同業業務,對這方面可能影響還有待觀察,表內業務的資產方的投放,不管是投放到受益權還是理財上,都和被規範的存量之間有一定的關係,應該來講,這一塊還有一個表內外互動的影響。
“我們認爲基本面還是比較好,估值還比較低,所以我們覺得經過市場消化了這些負面的要素之後,有成長價值能夠用業績證明自己的銀行股仍值得投資。”興業證券(601377)分析人士稱。
股份制銀行超標壓力較大
從銀行發佈的業績來看,以建行爲例,自營的理財產品規模爲8824億元,其中40%爲保本型的同業存款,已經計提過資產,建行還針對一些基礎資產風險有變化的理財產品提取了12億元的撥備,並且做到了產品和資產的一對一對應,可見對監管政策的變化早已有所準備。而交行在業績發佈會上也表示,理財產品餘額爲2650億元,投資非標準債權僅幾十億。
中信建投分析師黃文濤博士認爲, “8號文”對五大行的銀行理財業務不會造成很大的衝擊,但是除去這3.3萬億以外的3.8萬億銀行理財產品,特別是風格比較激進的中小銀行發行的融資類理財產品,會不可避免地受到一定衝擊。
中信證券(600030)銀行研究組研究員王一峯觀點相似,認爲大型銀行比如像中行、建行、農行,它們的理財產品的餘額會相對小一些,股份制銀行像興業、招商、華夏銀行(600015)的非標準化的債權資產佔總資產規模的比例,可能分別在8%、6%、5%這個水平,目前有超標的壓力。
“去年銀監會公佈的數據是7.1萬億,因爲是重要時點,涉及到理財資金年末轉回的問題,我們預計實際數據要比銀監會的大一點。而當期銀行的資產總規模是134萬億,這麼算下來,大概理財資金要佔到銀行資產規模5%多一點,這個裏面非標準化的債權資產我們認爲有50%-60%的一個水平。因此非標準化債權資產佔到了全行業總資產規模的3%左右的水平,還沒有超過4%的上限,但不同銀行間的結構性差異會比較大。”王一峯說。
申銀萬國給出報告建議:“政策的實際影響在於如何執行。歷史上看,監管層對理財、融資平臺等也是三令五申,但最後板子打下來卻基本不疼,原因在於很多監管在執行上無法最終落地,又或者,銀行可以通過變通方式對政策進行消解。因此,政策的實際影響需要跟進一步跟蹤監管的執行力度。”
“8號文”留下模糊地帶
但是“8號文”中的措施並非沒有漏洞,“8號文”的規定只適用於銀行自營的理財產品,對銀行代銷的理財產品只有“商業銀行代銷代理其他機構發行的產品投資於非標準化債權資產或股權性資產的,必須由商業銀行總行審覈批准”的要求,就爲利用代銷產品規避監管措施留下了一個模糊的中間地帶。
同時,“8號文”中所指的非標債權並沒有包括在交易所和銀行間私募發行的產品,在券商資管創新層出不窮的背景下,找到相應的對策應該只是時間問題。
中信建投分析研報中,黃文濤博士稱,“8號文”並沒有一刀切地禁止非標債權的銀行理財產品,僅僅是要求健全此類產品的運作模式和信息披露,並且爲了防止出現風險,從總量上對非標債權的規模進行管控。非標產品不得高於理財產品餘額35%的規定不會造成存量產品的大規模收縮,實際上是默許了此類業務的發展。而且監管也沒有對利用非標債權繞過貸款規模管理進行監管套利行爲出臺進一步的措施。所以從中長期的角度看,理財業務作爲商業銀行轉型中最有前景的中間業務,依然是監管鼓勵扶持的業務,會保持較爲平穩的增長速度。
中信證券銀行研究組負責人朱琰認爲“8號文”是未來一系列組合拳的一個開始。“我們要去理解一下這個政策和其他相關政策的一致性和可能的關係。國五條政策、證監會開始規範銀證合作產品、對通道類融資類產品進行規範,還有此次對非標準化債權融資的規範,是有一定的延續性和一致性的,表達了監管部門對影子銀行體系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