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建立應急備用金應對突發狀況
問:女,今年29歲,在一家外資企業擔任行政主管。月收入2萬元,每年可分得年終獎8萬元,公司繳納“四險一金”。現離異,無子女,與前夫共有一套市中心80平方米房產,市值250萬元,打算出售,對半分財產。自己有住房,月支出3000元左右,今後如何進行投資理財?
答:建議客戶合理配置資產,客戶年紀不到30,再婚可能性非常大,建議客戶出售房產後的資金配置工銀安盛如意寶,固化資產。建立應急備用金,主要應對日常突發性的較大額支出,一般以3-6個月的生活費爲限,要兼顧流動性和收益性,定活通比較適合。其餘每月節餘資金配置50%的黃金定投,50%的基金定投。年終獎可配置穩健型的基金,如萬家歲得利定期開放債券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