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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媒體質疑,勤上光電發佈公告澄清稱,公司並不存在業績造假,但坦承與部分下游客戶曾存在關聯關係未披露,並構成關聯交易。不過,公司稱,所有交易均按市場公允價格執行,所取得的業績均真實可查。
針對媒體質疑的“勤上光電與品尚光電、芭頓照明、晶湛節能存在關聯關係”等問題。勤上光電錶示,經覈查,公司保薦機構國信證券認爲,品尚光電、芭頓照明的相關人員曾任職於公司,曾存在關聯交易。晶湛節能雖然曾是公司客戶,但其與公司並無關聯關係。
至於爲何會產生此種情況,勤上光電錶示,LED照明應用市場早期啓動階段是以示範項目爲主,單一項目較大但缺乏連續性,公司在上市前允許有市場資源的員工可自行組建或與合作伙伴共同組建公司來承接有關LED工程項目。並在其承接的工程中採購和使用公司的核心模組和燈具產品。
針對媒體質疑的“藉助關聯公司涉嫌業績造假”等問題,勤上光電錶示,公司與晶湛節能、芭頓照明及品尚光電之間的交易與其所承接的工程、項目規模是相吻合的,有據可查,均爲真實的交易;相關交易價格公允,且與市場價格一致,不存在虛構銷售、造假上市等情形。公告中也出具了與所有關聯公司業務往來的相關文件。
其中,2010年底,品尚光電承接了“梅州城區一江兩岸夜景照明工程”、“梅州市S223線梅城至雁洋段公路路面整治工程亮化項目”等工程。2010年,品尚光電與公司的交易金額爲1496.28萬元,佔公司當年銷售收入55228.30萬元的2.71%;2011年,品尚光電與公司的交易金額爲4789.79萬元,佔公司當年銷售收入76930.42萬元的6.23%。
2008年度,公司與芭頓照明的交易金額爲1573.53萬元,佔當年銷售收入45745.73萬元的3.44%。芭頓照明與公司發生上述交易是因芭頓照明向成都濱江路、成都電力大廈亮化工程、廣州新中軸線亮化工程-琶洲塔、赤崗塔、藝洲路、藝苑路等項目提供產品。
2008年度,公司與晶湛節能的交易金額爲1200.34萬元,佔當年銷售收入的2.62%。晶湛節能與公司發生上述交易是由於晶湛節能爲廣州天河體育中心及周邊亮化工程等項目提供燈具產品。
針對公司前五大客戶不穩定的情況,勤上光電錶示,LED路燈或景觀亮化項目客戶,這類爲項目型業務,一般隨着終端項目的完成,客戶就不再向公司採購產品,除非有後續新項目啓動。因此,公司前五大內銷客戶的變動較大是與公司自身業務特點相匹配的。
勤上光電相關負責人向記者表示,公司在關聯交易的事件上確有失誤,對此也向所有投資者致歉。勤上光電將加強對信息披露規定的學習和管理,加強員工對外投資和兼職行爲的管理,嚴格審覈關聯人和關聯企業,規範交易行爲。目前,公司生產經營一切穩定,希望用良好的業績來回報投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