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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消費者抱怨,保險產品的退保代價太高,特別是保單生效的頭兩年,退保金往往不及年繳保費的十分之一,叫人難以接受。國泰人壽的專業人士爲您介紹三招減損方法,希望能幫您有效減免損失。
第一招、釜底抽薪——重視猶豫期
所謂“猶豫期”,是指投保人在簽訂保險合同後10天內,可無條件撤銷保險合同,而損失不會超過10元的成本費。因此,保戶只需在這段時間內提交解除合同申請書,就可避免大額損失。而對國泰人壽來說,還將一併退還10元成本費用,真正讓消費者退保無損失!
**作爲保護消費者權益的重要條款,“猶豫期”是保監會規定的,每個保險公司都必須執行的,且有義務提醒消費者的重要內容。
第二招、以逸待勞——善用減額交清
過了“猶豫期”退保,客戶所能得到的退保金寥寥無幾,與其承受巨大損失,不如辦理“減額交清”,這樣將不用再繳納費用,而其保險合同也將在減少相應保險金額而的基礎上繼續有效。以國泰人壽【美樂人生】重大疾病保險爲例,如27歲的張小姐應繳費20年,每年2710元,得到10萬元保額的終身重疾保障,第3年選擇退保,只能得到2420元的退保金,損失可謂不小。如果辦理了“減額交清”,張小姐可免交日後17年的保費,同時還將擁有12400元保額的重疾險保障直至終身,萬一日後發生合同約定的重大疾病甚至身故或者一級殘,都可以得到理賠金。比起退保,辦理“減額交清”等於用2400多元費用購買了最高12400元的保障,且保障終身有效,哪種做法更加有利,相信消費者已經非常清楚。
**減額交清是投保人在失去交費能力的情況下可採取的措施,如果靈活運用,可有效幫助退保人減少損失。
第三招、反客爲主——契約轉換
如果保戶想要更換保險,卻不想付出更多的費用,可不用退保,先向保險公司諮詢“契約轉換”服務。這種服務可按規則將現有險種轉換爲其他險種,保戶已經繳納的保費也將直接轉換爲新險種的已交保費。這樣保戶擁有了更多的選擇範圍,也避免了“先退保再投保”帶來的損失。另外,“契約轉換”也被應用於新產品推出之際,比如國泰人壽推出【美樂人生】重大疾病保險後,原【美滿人生】的保戶可以直接將契約轉換爲【美樂人生】,保障範圍和原來相同,而保費更加便宜。同時,國泰還退還兩種產品的責任準備金差值,盡全力保障保戶權益。
**可進行契約轉換的保單一般要求保單生效滿一年或者兩年以上,同時保險公司可能會不定期更改可進行轉換的險種和轉換系數,消費者應當多加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