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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保監會近日起草了《關於修改〈保險專業代理機構監管規定〉的決定》和《關於修改〈保險經紀機構監管規定的決定》的徵求意見稿。徵求意見稿中擬將保險專業代理機構和保險經紀公司的註冊資本門檻提高至5000萬元,中國保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同時意見稿強調,保險經紀公司的註冊資本必須爲實繳貨幣資本。
根據原有的監管規定,保險專業代理公司的註冊資本不得少於200萬元,而經營區域不限於註冊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保險專業代理公司,其註冊資本不得少於1000萬元;保險經紀公司的註冊資本則不得少於1000萬元。業內人士表示,新的監管規定大大提高了保險中介機構的資本准入門檻。
保險中介市場痼疾甚深
近些年來,我國的保險中介機構業務發展一直保持着強勁的發展勢頭。根據保監會最新的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12年三季度末,全國共有保險專業中介機構2578家,同比增加11家。其中,全國性保險專業代理機構80家,區域性保險專業代理機構1735家,保險經紀機構436家,保險公估機構327家。全國保險專業中介機構註冊資本147.22億元,同比增長41.34%;總資產214.03億元,同比增長33.99%。2012年前三季度,全國保險公司通過保險專業中介機構實現保費收入712.08億元。全國保險專業中介機構實現業務收入125億元,同比增長17.5%。
然而,據保監會相關人士表示,由於發展歷程較短、基礎薄弱,一些保險中介機構專業化程度低,風險管控能力弱,服務水平不高,不僅沒能滿足廣大保險消費者的需要,行業還呈現出“小、散、亂、差”的狀況。
據瞭解,保險中介市場中國保監會2012年底發佈的《關於2012年保險公司中介業務違法行爲查處情況的通報》顯示,在2012年的保險公司中介業務檢查中,保監會下屬36個保監局共派出42個檢查組,共查出22家保險公司104家保險機構利用中介渠道和中介業務弄虛作假、虛增成本、非法套取資金等突出違法違規問題,共非法套取資金5553.59萬元,涉及保費2.68億元。其中,通報處罰的保險中介機構有29家,吊銷經營許可證的有12家。
監管機構頻發監管招數
在健全的市場經濟條件下,保險中介監管的目的是保護被保險人合法權益、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和維護保險體系的安全與穩定,而保險體系安全、穩定的運轉,也是維護被保險人的合法權益和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的必要條件。
針對保險中介行業存在的痼疾,保險監管機構近年頻繁修改監管規定,力圖通過調整、完善監督管理體系來規範保險中介市場秩序。
資料顯示,2009年,保監會對2004年出臺的《保險代理機構管理規定》作了修改,並於當年10月實施新的《保險專業代理機構監管規定》,其中第七條規定,保險專業代理公司的註冊資本不得少於200萬元;
經營區域不限於註冊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保險專業代理公司,其註冊資本不得少於1000萬元。同時,根據保監會在2009年的相關規定,保險中介機構的註冊資本若達不到監管要求,2012年10月1日後將不再延續其許可證有效期。
去年3月下旬,保監會決定暫停區域性保險代理公司及其分支機構設立許可以及金融機構、郵政以外的所有保險兼業代理機構資格覈准。2012年6月,保監會發布《關於進一步規範保險中介市場準入的通知》,要求除保險中介服務集團公司及汽車生
產、銷售和維修企業、銀行郵政企業、保險公司投資的註冊資本爲5000萬元以上的保險代理、經紀公司及其分支機構和全國性保險代理、經紀公司的分支機構的設立申請繼續受理外,暫停其餘
所有保險專業中介機構的設立許可。
這些密集發佈保險中介監管政令,將一大批不具備資格的市場主體擋在市場之外,有利於提高行業整體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