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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用信用卡刷卡消費,節後不少消費者將陸續迎來還款期。有些人手頭資金不夠寬裕打算分期付款。不過記者瞭解到,銀行信用卡近年推出的預借現金或者分期付款業務,雖然方便客戶資金週轉,表面上只收取7%左右的手續費,但因爲不是一次性還本付息,而是逐月分攤,因而實際利率超過了10%。
家住華林路的林先生手頭上剛好有個項目需要資金週轉,他聽朋友介紹在榕一家股份制銀行推出信用卡大額借款業務,手續費每個月只有0.6%,年利率折算爲7.2%,如借10萬元年手續費只有7200元。而且該業務申辦下來後,客戶未激活使用不算利息,同時可在審批貸款額度內自由使用,如授信額度10萬元,客戶可先借其中的5萬元,這樣只算5萬元的利息。
不過林先生仔細瞭解後發現,銀行雖然收取的是手續費而不是利息,但其計算方式並不科學。他說,借款每月本金和手續費分攤計算,如借款12萬元,每個月本金須還1萬元,外加手續費720元。實際上,隨着本金的減少,手續費應該逐月減少纔對。經林先生測算,實際利率遠高於7.2%的名義年利率。
昨日在榕一家銀行不願透露名字的理財師告訴記者,近年多家銀行推出了信用卡預借現金業務和分期付款業務,雖然便利了客戶資金週轉,但手續費計算方式並不合理。如貸款1.2萬元,借款12個月,計算出來的實際年利率超過13%。
這位人士表示,之所以名義利率會低於實際利率,關鍵在於貸款不是一次性還本付息,而是每月還本付息。貸款本金逐月減少,但手續費率仍是按貸款總金額計算。他說,各家銀行住房貸款都有等額本金貸款方式供客戶選擇。等額本金貸款方式利息是隨着貸款本金減少而遞減。信用卡貸款也應提供等額本金方式供客戶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