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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中國社科院發佈報告建議,應及時推廣滬渝經驗,對城鎮居民家庭人均用房超過40平米部分,無論住房爲何種產權性質,均應按評估價格徵收稅率較高的保有環節房產稅,且新增商品房和現有存量房均納入徵稅範圍。
建議啓動市政債
報告中指出,當前中國住房市場的主要矛盾是高房價超過居民支付能力,保障性住房供給比重較低,無法滿足居民需求。未來政府住房保障的責任將不能僅僅着眼於現有城市戶籍居民而應覆蓋到在城市居住的所有居民。
報告稱,中國目前中長期內住房保障的目標應確定爲:保障所有在城市生活的人羣擁有“可支付的、合理、宜居的居住空間”。並建議,爲實現上述政策目標,政府應當採取以經濟利益調節、市場化管理手段爲主體的住房保障政策框架,其包含三大主體政策。
一是形成市場化住房與保障性住房協調發展的住房供給體系,採取多種手段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給,滿足中低收入人羣的保障性需求,報告建議加大公租房建設力度,同時將小產權房納入保障性住房租賃體系,且免徵保有環節房產稅;二是以保有環節差異化房產稅調節市場化住房價格,建議應及時推廣上海、重慶經驗,針對居民用房開徵保有環節的差異化房產稅;三是基於市場化原則管理保障性住房,增強保障性住房資產屬性。這一政策的要義在於保障房應封閉運行允許中低收入居民按統一的、市價的70%的標準租賃或者購買。現階段主要採取租賃的方式。
在該報告具體的操作細則中,建議對於城鎮居民人均用房超過40平米的部分,無論其住房是何種產權性質,均應按評估價格徵收稅率較高的保有環節房產稅,對於40平米以下部分,則不徵收保有環節房產稅,新上市的商品房和現有存量房均納入計稅範圍。
此外,報告還稱,除了政府建設的公共產權住房外,當前階段還應通過稅收手段將小產權房、空置商品房調動出來,接受政府租金管制,租賃給中低收入居民。此外,該報告還特別設計了相關配套政策,其建議應當啓動市政債解決城市建設資金需求問題。
房產稅擴大試點漸行漸近消息稱,2012年8月12日,全國30餘省市地稅部門開始爲開徵存量房房產稅而做準備,這些省市的地稅官員已在開展爲期6個月的房產稅稅基評估集訓。如今,各項技術準備工作基本完成。而此前,2011年1月,上海和重慶兩市試點房地產稅。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表示,在未來的新一輪財稅改革中,房產稅是一個無法迴避的方向。“擴大房產稅試點範圍的改革方向已被鎖定。”賈康表示,此項工作將從試點向全國逐步推開。
中投顧問房地產行業研究員張婭蘭指出,重慶、上海近兩年房產稅試點工作的開展,在實踐中積累了一些經驗和教訓,爲房產稅在全國範圍內開徵奠定了基礎。
一家大型金融機構經內部測算後認爲,中國經濟與房地產的相關度達60%,這一點可得到近年來經濟形勢的驗證。據瞭解,今年三季度以來,房地產市場回暖,價格與成交量雙雙溫和放大,10月中國製造業PMI指數重回榮枯線,宏觀經濟有望探底回升。值此關鍵時刻,長期備受社會各界關注的房產稅“擴圍”話題再次被推到前臺,引發輿論熱議。
知名財經評論家葉檀直言,房產稅改革是大勢所趨,土地財政糾偏、現有房地產稅費制度改革、建立正確的激勵制度,都需要房產稅。“相信中國房產稅落地的聲音不會太遠。”她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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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評"人均超40平徵房產稅":標準低打擊面大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就在各方揣測房地產稅可能在明年擴大範圍的時候,28日上午,"社科院報告建議人均住房超40平米部分徵房產稅"的消息猶如重磅炸彈,引發一片熱議。
社科院發佈《中國財政政策報告》提出,應及時推廣滬渝經驗,對城鎮居民家庭人均用房超過40平米的部分,無論住房爲何種產權性質,均應按評估價格徵收稅率較高的保有環節房產稅,且新增商品房和現有存量房均納入徵稅範圍。此言一發,立刻引發熱議。中原地產市場研究部總監張大偉直言,40平米的標準太低。
張大偉:這不太合理,按照人均40的標準徵稅,大部分人都會受到影響。報告一沒有考慮到地域的區別,二沒有考慮到城鄉的差別,三沒有考慮到市場平均水平。
另一種觀點認爲,在當前很多地方每個人名下究竟有多少房子還沒有摸清楚的情況下,"人均40平米開徵房產稅"根本就沒辦法操作。而財經評論員馬光遠更直言,中國的房產只有70年的使用權,以這樣嚴苛的條件收取房產稅缺乏合理性。
馬光遠:這種情況下徵收房產稅的前提,那麼以前交的土地出讓金跟房產稅有什麼關係,現在70年的產權怎麼解決。而國外的房產都是永久產權的,如果這個前提不解釋清楚就開始徵稅,可能性等於零。
對於手上有個四五套房子的人,人均肯定超過40平米。如果按照較高稅率徵收,賣房子恐怕是很多人最直接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