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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濟南11月3日電(記者袁軍寶)山東省近日出臺的關於進一步做好被徵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意見提出,對新徵土地將堅持先落實社會保障資金後批准徵地的“先保後徵”原則,確保被徵地農民在年老時的基本生活需求。
山東省提出,在新徵土地過程中,16週歲以上(不含在校學生)、符合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被徵地農民,都是本次徵地的保險對象,應在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中通過參保得到相應保障。
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堅持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資金籌集機制。個人和集體繳納養老保險費之和原則上不低於政府出資部分的20%,不高於此次徵地得到的土地補償安置費。
待遇支付方面,山東省規定,參保時60週歲以上的按對應年齡的支付係數即繳即領,同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合並領取。未滿60週歲的在年滿60週歲時同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合並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