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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銀行發佈的《支付機構預付卡業務管理辦法》和商務部發布的《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將於11月1日正式實施。對規範預付卡市場秩序,促進預付市場健康發展將起到積極推動作用。
記者瞭解到,《支付機構預付卡業務管理辦法》一方面滿足了預付卡持卡人的合法合理需求。另一方面,建立了嚴格的風險監管機制,全面規範多用途預付卡的發行、受理和使用,明確了各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對維護預付卡市場秩序,防範市場風險具有重要的意義。
此外,《支付機構預付卡業務管理辦法》就提供安全便利的查詢、贖回渠道,以及髮卡機構收費等提出了規範性要求,目的在於保障持卡人的知情權、基本服務獲取權和資金使用權,對消費者合法權益具有很強的保護作用。
據悉,預付卡按發行主體分爲多用途預付卡和單用途預付卡。多用途預付卡是指髮卡機構以特定載體和形式發行的、可在髮卡機構之外、在支付機構拓展的特約商戶範圍內購買商品或服務的預付價值。(記者王洹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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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用途預付卡由於使用範圍廣,幾乎不受行業限制,具有普遍適用性,其功能接近於電子貨幣,因而受到中央銀行的監管。目前,已有125家發行多用途預付卡的機構獲得人民銀行批准從事預付卡業務,這些機構名稱可在人民銀行網站查詢。
單用途預付卡是指從事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居民服務業的企業法人發行的,僅限在本企業或本企業所屬集團或同一品牌特許經營體系內兌付貨物或服務的預付憑證。因此,單用途預付卡是與商家聯繫在一起的。
目前,我國多用途預付卡與單用途預付卡根據部門職責,實施分類監管,有着不同的監管主體。支付機構發行的多用途預付卡由中國人民銀行負責監管,商家發行的單用途預付卡由商務部負責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