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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10月30日電(記者劉奕湛) 題:試解三個“不等式”——國有文藝院團體制改革述評
從昨天的千帆競發百舸爭流到今天的輕舟已過萬重山,國有文藝院團的改革正在鑄就中國舞臺的新輝煌。
回首十年來路,改革始終伴隨着許多疑慮:院團體量小與改革陣容強的不對等、決策過程長與改革提速快的不對等、國有院團經濟貢獻率低與政策扶持力度大的不對等。
求解三個“不等式”,對於我們在新的歷史起點上思考國有文藝院團體制改革應該堅守什麼、突破什麼、發展什麼,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不等式一:院團體量小與改革陣容強不對等
國有文藝院團曾有輝煌的過去,然而上世紀80年代以來,國有文藝院團數量及其演出場次不斷下滑。
與院團小體量形成鮮明對比的,是黨和政府對國有文藝院團改革工作的重視。
文化部改革辦副主任李秋立介紹,十六大以來,中央領導同志對國有文藝院團體制改革作出的有關批示、指示達數百件(次)。在部委層面,中宣部、文化部先後聯合下發3個專題文件部署推進國有文藝院團體制改革工作。
如何認識國有文藝院團體制改革對整個文化發展的作用?“黨和政府對國有文藝院團體制改革的高度重視與舞臺藝術在文化發展中的基礎地位,與演藝人才在文化發展中的特殊影響力,與演藝業在國際文化交流中的特殊作用息息相關。”中央文化管理幹部學院畢緒龍博士說。
許多專家認爲,雖然國有文藝院團是演藝“主陣地”、人才“富礦區”和作品“百花園”,但由於長期受困於計劃經濟體制,領導成了基本觀衆,評獎變作主要目的,倉庫成爲最終歸宿,各種弊端日益顯露。
“假如國有文藝院團的體制不進行大的、根本性的改革,這個行業就會被毀掉。幸運的是,國有文藝院團不斷深化體制改革,取得了可喜成就,舞臺藝術重新煥發出生機和活力。”中國戲曲學院傅謹教授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