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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西安10月26日專電(記者許祖華)陝西省政府日前就“十二五”期間煤礦整頓關閉、資源整合和淘汰落後產能工作下發通知,按照“關閉一批,改造一批,整合一批,兼併一批”的整體工作思路,“十二五”期間,全省淘汰落後產能礦井200處以上。
至“十二五”末,全省煤礦主要指標基本達到全國領先水平,其中:煤礦數量控制在500處左右,單井平均產能達到120萬噸/年以上;採煤機械化程度達到90%以上,煤礦安全形勢實現根本好轉。
同時,陝西省還將加大煤礦整頓工作力度。市、縣政府應督促整改礦井,認真落實停產停工整改措施,對邊整改邊生產、以整改爲名組織生產、整改期間發生“較大”以上事故的礦井應依法予以關閉;認真執行停產停工整改礦井復產復工驗收標準,按照“誰驗收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落實驗收工作責任,嚴把煤礦復產復工驗收關口,確保整改工作取得實效。停產停工礦井擅自復產復工甚至引發事故的,應嚴肅追究業主和縣級政府及其管理部門相關人員的責任。
陝西省還將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礦井。以下類型煤礦一律依法予以關閉: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整改無望或經限期整改仍達不到要求的;不符合煤炭產業政策、礦產資源規劃和礦區總體規劃的;資源枯竭或按採出量計算資源已採完的;礦井開採年限達到或超過設計服務年限的;超層越界開採的;規定期限內未實施改造、拖延工期未完成改造、改造期間違法違規生產的;擅自進行建(構)築物下、鐵路下、水體下或國家明令禁止開採區域內開採的;單井井型低於年產3萬噸的;亂採濫挖、資源浪費嚴重、採區回採率連續3年平均低於50%的;採煤工作面採用人力或畜力運輸煤炭,掘進工作面採用手鎬掘進及人力裝巖或裝載機入井作業的;存在煤與瓦斯突出、自燃發火、衝擊地壓、水害威脅等重大安全隱患,經論證在現有技術條件下難以有效防治的;被依法責令停產整頓,經整頓驗收不合格的;小煤礦發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事故或一年內事故死亡超過3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