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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10月24日電(記者陳煒偉、朱立毅)國家安全監管總局24日印發通知指出,當前至2013年春節期間,是全國煙花爆竹生產經營旺季,也是事故多發易發期,各地要認真做好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嚴防事故發生。
通知要求,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進一步深化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治理。一是繼續深化禮花彈專項治理,嚴格禮花彈標識和流向登記管理,嚴禁禮花彈生產企業向未取得焰火燃放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銷售禮花彈(出口除外),嚴禁內銷煙花爆竹經營企業購買、銷售禮花彈。二是繼續開展氯酸鉀專項治理,組織開展煙花爆竹藥物安全抽檢,嚴肅查處違規生產、經營含氯酸鉀煙花爆竹的行爲。三是組織開展黑火藥、引火線專項治理,合理佈設黑火藥、引火線生產企業,淘汰落後生產工藝,規範黑火藥、引火線外包裝,嚴禁使用編織袋、廢紙箱等包裝黑火藥、引火線。
安全監管總局指出,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嚴格規範煙花爆竹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和生產經營行爲,嚴禁轉包分包、“三超一改”(超許可範圍、超人員、超藥量、擅自改變工房用途)和邊施工、邊生產,嚴防旺季超能力、突擊生產。同時,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煙花爆竹產品包裝、標識的監督檢查,禁止生產企業從其他生產經營企業購買菸花爆竹產品加貼本企業標識銷售。
通知要求,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強化對煙花爆竹經營環節的安全監管。要落實煙花爆竹流向信息管理工作,督促指導企業應用煙花爆竹流向登記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產品標識和流向登記,不得銷售和購買未按要求進行標識和登記流向的產品。要督促指導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在銷售、購買菸花爆竹時簽訂書面合同,嚴禁無書面合同購買、銷售煙花爆竹。
此外,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強節日期間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監管,嚴禁菸花爆竹經營企業超許可範圍經營,嚴禁採購、銷售非法和假冒、僞劣、超標產品,嚴禁倉庫超量儲存、超員作業和在庫房內拆箱分裝,嚴禁菸花爆竹零售點集中、連片或在居民樓內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