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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受賄400餘萬元爲他人承攬工程,49歲的原北京漁陽旅遊集團副總經理趙中和近日被提起公訴。記者今天獲悉,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已受理此案。
公訴機關北京市檢察院第二分院指控,2008年1月至2011年5月間,趙中和利用北京漁陽旅遊集團副總經理的職務便利,幫助盛泰華陽新能源設備有限公司承包工程,收受該公司法定代表人胡福建(另案處理)給予的296.7萬元,並向胡福建索取150萬元;爲被勞動教養一年的胡福建辦理所外執行,出具了胡福建是北京漁陽旅遊集團工程部部長且屬於急需專業人才的虛假手續,收受了胡福建及其妻子焦桂梅(另案處理)給予的21.5萬元。(通訊員王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