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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峯》報道,中青報社會調查中心近日對2441人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有54.5%的人從來沒有享受過帶薪休假,有23.5%的人偶爾享受過,僅有22%的人表示“每年都可以”。
值得注意的是,在參與這項調查的人中,46.3%的人已經工作10年以上。這讓人們開始反思已經實施了4年帶薪休假制度,“帶薪休假”離我們還有多遠?
國內一項調查顯示,截止到9月底,調查對象中今年已休假的人數佔11%,準備休假的佔15%,而選擇不休假和無法休假的卻佔到了74%。推進帶薪休假的落實並不樂觀。自2008年1月1日國務院實行職工帶薪年休假的條例以來,未享受過帶薪休假的人佔了大多數。
私企職工“帶薪休假”成水月鏡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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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先生就職於一傢俬人煙酒銷售企業,工作5年來,從都沒休過帶薪假。對於他來說,“帶薪休假”竟成了水中月鏡中花。
宋先生:我們沒有帶薪休假的制度,一般在私企的都沒有這樣的制度。做酒類快銷品這一行業,到節假日的時候尤其是中秋、春節,不光沒有帶薪休假,而且平時週六週日正常的休假也是要上班的。
安徽一家旅遊公司的職員張偉工作三年,也從沒有休過年假,卻是在大家都放假的時候,反而更加忙碌。
張偉:我身邊的同事在節假日期間,除非會有急事,都沒有請過假,請假的時候工資就會扣除一些。
事業機關及國企、央企員工一般均享有“帶薪休假”
與此不同的是,在機關事業單位和國企、央企帶薪休假執行相對規範,員工只要在合理的時間內申請,一般可以得到滿足。在北京一家央企工作的喬先生說:
喬先生:有帶薪休假,每個人都有。帶薪休假的時候工資不受影響。首先自己寫申請,找部門經理簽字,簽完字後,拿到人事籤一下字就可以了。比較好申請,如果你申請的話,基本上領導都會同意。
對此,中華全國總工會保障工作部部長鄒震表示,《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職工每年最長享受15天的帶薪休假。然而,實際情況中確實存在“被自願”不休假的情況,應該加大執法力度,逐步推進。
鄒震:工會應該在推動建立集體合同制度中,下一步更加明確通過集體談判協商,將職工休假作爲一條重要條款納入集體合同之中,通過制度的安排督促企業保障和落實職工休息休假權利。責任人、老闆也在轉變觀念,把勞動者休息休假權作爲考覈指標納入社會責任的指標。
專家:“帶薪休假”的“薪”應包括員工所有福利
目前國務院正在審批的《國民休閒綱要》,其中一項內容就是推動帶薪休假。很多單位由於性質不同,工資計算方法也不相同。對於帶薪休假的“薪”應該怎樣計算,是隻包括基本工資還是可以涵蓋自己所有的福利,這些執行細則《條例》中並沒有給出詳細規定。
河南天基律師事務所律師鄧曙光:咱們說這個薪,換一種方式也可以叫工資,根據勞動法的規定,一個勞動者的工資是他在用人單位上班期間取得的工資、獎金和以貨幣形式表現的其他福利。我們在正常工作時候所能取得的這些基本工資獎金還有以貨幣獎金表現的這種福利,都應該算。(記者車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