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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表示,此次收購涉及中石化全產業鏈壟斷,讓收購的可行性降低
中石化聯合新奧能源收購中國燃氣告吹
中國石化與新奧能源聯合收購中國燃氣幾經坎坷,最終以失敗告終。
10月15日,中石化與新奧能源發佈公告稱,對中國燃氣的收購要約不再繼續進行。
值得注意的是,儘管收購告吹,但中石化和中國燃氣組建了合資公司來加強今後的合作。
收購持續近一年告吹
新奧能源與中石化自2011年12月宣佈將對中國燃氣發起收購後,收購要約歷經多次延期,最後一次延期後的最終截止日期爲2012年10月15日。
10月15日,中石化與新奧能源發佈公告稱,因收購的先決條件仍未獲得滿足,因此將不再進一步延長最終截止日期,收購要約將不再繼續進行。
新奧能源與中石化於2011年12月宣佈將對中國燃氣發起收購,要約價3.5港元/股,總對價約達167億港元,其中,新奧將支付55%的要約總對價,中石化支付剩下的45%。
之後,此次收購可謂遭遇了諸多坎坷。包括中國燃氣股東不斷增持公司股票,四千名員工聯合抗議,北控集團插手收購等等。
據瞭解,中國燃氣、新奧燃氣、華潤燃氣、港華燃氣、崑崙燃氣是目前中國城市燃氣市場中五個主要的競爭者。
業內人士認爲,一旦新奧燃氣成功收購中國燃氣,競爭格局將發生重大變化。新奧燃氣將會奠定市場中的領軍地位;新奧能源將會超過港華燃氣躍升爲國內第一大燃氣公司。而中石化也會由此在天然氣的銷售終端獲得更大話語權。
“從戰略上來講,中石化和新奧能源對此次收購是一種誤判。”中國石油大學工商管理學院天然氣問題專家劉毅軍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中石化以前都是分散收購下游資源,地方也願意被收購,不存在更高層面的審批。而中國燃氣在我國燃氣市場具有重要的地位,此次收購會涉及到中石化全產業鏈的壟斷,上升到反壟斷審查就比較不易獲得通過,讓收購的可行性降低。
此外,他還認爲,同業間形成的激烈反彈也讓此次收購遇阻。一是中國燃氣的反彈,其股價不斷提高,而中石化不願提高收購價格。二是北控中途進入此次收購,也讓收購的市場主體反彈。
中石化與中燃氣組建合資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儘管新奧能源宣佈其與中石化對中國燃氣發起的聯合收購“告吹”,中國燃氣在10月15日發佈公告稱,與中石化已訂立戰略合作框架協議,雙方將組建合資公司,互通銷售渠道和網絡;同時,中石化原則同意中燃參與其負責建設的省際天然氣管線及配套設施的投資。
公告還稱,中燃同意中石化及公司其他戰略股東認購中燃股份,或以其他方式向中燃作出投資。
董事會認爲,實施此項戰略合作,可以將集團龐大的城市燃氣分銷網絡與中石化充足的天然氣和液化石油氣資源相結合,以進一步加強和擴大集團的天然氣和液化石油氣的分銷業務,大大加強本集團在中國市場上的競爭力。另外,中石化國內的加油站網絡亦能爲集團實時提供具策略性和方便的位置、以建造壓縮天然氣和液化天然氣加註站、佔領車用及船舶加氣市場,達到大幅提高股東價值之目的。
根據協議,中石化和中國燃氣將組成合資公司,利用中燃液化石油氣的資產、品牌、銷售管道,銷售中石化於中國所屬煉油廠生產的液化石油氣,共同拓展中國的液化石油氣零售市場;利用中燃的城市燃氣管網條件和中石化於中國的加油站網路,改建成成品油和壓縮天然氣兩用補充站,並共同拓展中國迅猛發展的車用及船舶加氣市場。
此外,中石化將向中燃優先供應天然氣資源和液化天然氣的供應品;中石化原則同意中燃參與中石化負責建設(或將會建設)的省際天然氣管線及配套設施的投資;中石化將中燃作爲其發展中國城市燃氣項目的平臺及合作伙伴,積極發展城市燃氣項目。在中國大型城市管道燃氣項目拓展上,雙方可共同進行項目投標或向省、市政府申請項目專營權。
“這也算是雙方的意外收穫。”劉毅軍表示,是中石化進入下游的另外一種方式,而中燃氣未來也不排除切割部分資產給中石化,雙方合作的空間還是很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