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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售二手車是否繳納增值稅?——稅務總局納稅服務司解答納稅諮詢熱點
新華網北京10月15日電(記者何雨欣、侯雪靜)代理銷售二手車的企業是否繳納增值稅?“黑名單”企業如何辦理退稅?企業存貨貶值增值稅是否調整?15日,國家稅務總局納稅服務司針對近期納稅諮詢熱點進行了統一解答。
代售二手車企業是否繳納增值稅?
納稅服務司介紹,自2012年7月1日起,經批准允許從事二手車經銷業務的納稅人按照有關規定,收購二手車時將其辦理過戶登記到自己名下,銷售時再將該二手車過戶登記到買家名下的行爲,應按照現行規定徵收增值稅。
納稅服務司還介紹,除上述行爲以外,納稅人受託代理銷售二手車,凡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不徵收增值稅,不同時具備,則徵收增值稅:受託方不向委託方預付貨款;委託方將《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直接開具給購買方;受託方按購買方實際支付的價款和增值稅額與委託方結算貨款,並另外收取手續費。
“黑名單”企業如何辦理出口退稅?
爲預防和打擊出口騙稅,我國建立了“出口退稅審覈特別關注信息庫”。那麼,已經列入“黑名單”的企業應該如何辦理出口退稅?
納稅服務司介紹,對要加強出口退稅審覈的出口企業或供貨企業,主管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應要求其自查,退稅機關對自查表分析覈查後未發現明顯疑點的,可根據審覈、審批程序辦理出口退稅。覈查後不能排除明顯疑點的,進一步調查。
企業存貨貶值增值稅是否調整?
有納稅諮詢提出,由於市場原因企業存貨價格降低,在繳納增值稅時是否需要作進項稅額轉出?
納稅服務司介紹,不需要。所謂非正常損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盜、丟失、黴爛變質的損失。根據相關規定,對於企業由於資產評估減值而發生流動資產損失,如果流動資產未丟失或損壞,只是由於市場發生變化,價格降低,價值量減少,則不屬於非正常損失,不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