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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市民反映,假期加班費算着容易要着難
勞動監管部門提醒,索要加班費要注重提供相關證據
8天長假已經過去,不少外出遊玩的市民仍意猶未盡,但有不少人是在崗位上度過了這個假期。對於鄭州“加班族”來說,這個長假如果沒休息,最少可拿到993元加班費。然而,記者走訪發現,一些企業、單位落實情況並不理想,對於衆多加班者來說,三倍工資只是個“傳說”。
市民反映:假期加班6天,加班費索要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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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過去的國慶長假,對於在鄭州一傢俬企工作的劉先生來說鬱悶無比。“一共8天假期,老闆竟然讓我加了6天班。”劉先生說,加班不算,老闆還流露出“中秋節、國慶節兩天沒讓加班,已經很人性化”的意思,讓他感覺很是不舒服。
儘管知道可通過向勞動部門投訴索要加班費,但劉先生不想“冒險”。“現在找工作不容易,而且維權也很麻煩,萬一因爲這個丟了飯碗,有點因小失大啊。”劉先生嘆了口氣說。
過節不放假、加班無錢拿、有苦沒地兒訴……記者瞭解到,像劉先生這樣的情況還有不少。不少網友也紛紛吐槽,假期加班已“習以爲常”,能享受到一兩天假期已經很幸福了。“提起加班費的時候,老闆通常都是支支吾吾,一副‘談錢傷感情’的模樣。”
記者調查:難索加班費,小企業裏“怨言”多
“這8天如果全部加班,可以拿平時20天的工資。”昨日,鄭州市人社局一位工作人員表示。
記者瞭解到,節後上班首日,關於加班費的投訴並不多,僅有幾例。該工作人員分析說,由於加班費是否支付,往往在11月份發放10月份工資時顯現出來,因此關於加班費的投訴將在本月底和下月初會比較集中,但這也僅是比往常多,在勞動監察部門接到的總投訴量中所佔份額並不大。
根據往年情況,不少還是投訴其他勞動糾紛時“附帶”投訴加班費問題。在此之中,對小企業“怨聲載道”的佔絕大部分。
不過,和五一假期相比,十一過後投訴加班費者會增多。市人社局工作人員表示,因爲快到年底了,有勞動者覺得大不了“撕破臉”辭職,過完年再找工作。
小提醒
索要加班費
需注重證據
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反映單位不發加班費,要提供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勞動合同,以及節假日加班的證據,並攜帶本人有效證件,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大河報□記者譚萍王燦實習生張邱萍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