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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確提高保險營銷員待遇鼓勵營銷員由代理制轉爲員工制
中國保監會昨天發佈《關於堅定不移推進保險營銷員管理體制改革的意見》,指明瞭改革的基本原則和工作目標,並明確要提高營銷員待遇和保障,鼓勵保險營銷員由代理制轉爲員工制。
保監會方面表示,現行保險營銷員管理體制已不適應保險業轉變發展方式的需要,也不適應消費者多樣化的保險需求。保險業改革迫在眉睫,但仍遭遇着較大阻力,營銷替代機制和承接渠道未成熟、營銷人員職業教育體系欠缺等問題尚待解決。爲此《意見》中提出,將選擇適當時機和地區先行試點,用3年、5年和更長時間,分別實現階段性目標和整體目標。保監會特別強調,改革主體是公司,監管部門不能越俎代庖、直接參與,而應起到政策引導、鼓勵和支持作用。
對於改善保險營銷員待遇這一老大難問題,《意見》中明確提出將引導保險公司採取多種靈活形式,爲營銷員提供勞動者基本的法律身份、薪酬待遇和社會保障。保監會表示,鼓勵市場主體積極主動探索保險營銷新體制,改善營銷員特別是基層營銷員的待遇,提供更多的保障。可以將代理制轉爲員工制,也可以在不改變現行代理佣金制的基礎上,增加一個勞動身份,提高福利待遇;可以所有機構一起改,也可以選擇部分機構改;可以全公司執行一個制度,也可以先選擇部分績優營銷人員進行嘗試。
此外,保監會還表示,將積極鼓勵保險公司拓展專業中介、網銷、社區門店等銷售渠道,走多元化營銷道路。(記者牛穎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