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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下女兒後,石女士聘請張女士當月嫂。因不滿張女士的護理服務,石女士在網上發帖“控訴”家裏請的黑心月嫂。認爲侵害了自己的名譽權,張女士起訴要求石女士刪帖、賠禮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失等3萬元。
海淀法院上午通報,一審認定“黑心月嫂”網帖具誹謗、侮辱性質,判決石女士刪帖道歉並賠償2000元。
張女士訴稱,2011年1月至2月間,她受僱到石女士家當月嫂。
護理期間,她不僅科學合理地安排了石女士的膳食,對嬰兒的身體狀況、食慾、食量、體溫等都有觀察記錄,勤勤懇懇地工作,從不偷懶。
但在2011年5月,她在某網站發現了“說說我家黑心月嫂”的帖子,不僅公佈了她的真實姓名和電話,還列舉了她的五大“罪狀”:給孩子吃安眠藥、護理技術差、偷錢、偷吃東西、挑撥家裏人關係。
張女士說,該帖經轉載迅速傳播,給她造成了精神損害和經濟損失,起訴要求石女士賠償。
石女士辯稱,她確實發了帖,但內容屬實,並沒有侵犯張女士的名譽權,不同意訴訟請求。
法院審理
法院審理查明,石女士在某網站所發帖子除“乳腺發炎”一節外,均未對其餘內容提供證據,故法院認定其所寫文章部分內容不實。
石女士所發“黑心的月嫂”,具有誹謗、侮辱性質,勢必造成張女士社會評價降低,名譽受到損害。
法院判決石女士於判決生效之日起七日內刪除帖子,在某網站就損害張女士名譽權一事賠禮道歉,並賠償張女士公證費、精神損害撫慰金各1000元。(記者王曉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