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龍巖新羅區人黃某春申請了6臺POS機,幫人非法套現賺取手續費。他還找了個“保護傘”——主管POS機業務的銀聯公司領導徐某。靠行賄他,黃某春大膽套現1億多元,但最後還是栽了。
14日,龍巖新羅區人民法院一審作出判決,主犯黃某春因犯非法經營罪和行賄罪,數罪併罰,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年。
事情起始於2008年,當時黃某春還在一家小公司打工,懷揣掙大錢夢想的他,對每月微薄的薪水十分不滿。很快,他發現用POS機幫人套現,從中獲取手續費是一條實現“夢想”的捷徑。
接下來一年間,他先後以自己和他人的身份證註冊成立了4家公司,並以個體工商戶或公司的名義向中國銀聯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申請安裝4臺銷售點終端機器(即POS機)。爲了得到更多的POS機,黃某春又利用虛假註冊商務的兩家公司經營部申請了兩臺。
申請、安裝、維護POS機,都需要銀聯公司的批准。中國銀聯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龍巖業務部原副總經理徐某是直管POS機業務的領導,黃某春極力跟他拉好關係。
黃某春多次給徐某送“禮物”。收了好處的徐某也“投桃報李”,在審批黃某春的申請時給予方便,同時爲他提供POS機的專業化服務,包括上門安裝、日常維護等。
“徐某還會提醒黃某春注意風險,如果套現太多,容易引起注意,徐某就會及時告訴他節制一點。”辦案人員介紹,據統計,徐某收到的好處費共計8.9萬多元。
在徐某的幫助下,黃某春開始大膽的套現活動,在2009年到2010年間,黃某春利用6臺POS機,讓手下僱員邱某、李某偉通過虛構交易的方式幫助信用卡持有人進行套現,收取每萬元50至100元不等的手續費,直到案發時,總計套現1.3億多萬元人民幣。(見習記者戴敏通訊員林宇田鄒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