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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專家建議莫貪小利吃大虧
“源州租車案”並非是一個個例。南寧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支隊長蒙敬介紹,類似的案件並不少見,犯罪嫌疑人通過“擊鼓傳花”“拆東牆補西牆”,在沒有任何資金儲備和盈利渠道的情況下,大量吸收羣衆的資金。而由於看到了“穩賺不賠”的買賣,很多羣衆也甘願把錢投到圈套中去,而參與的羣衆越多,騙局一旦破產到後來給社會帶來的損失也必將越大。
辦案民警提醒廣大市民,在遇到這樣看似“沒有風險、回報巨大”的買賣時,應當擦亮雙眼,不要被一時小利所矇蔽,以免中不法分子的圈套。
北京市人大常委會立法諮詢委員會委員楊兆全認爲,這個案件也凸顯了目前我國汽車租賃行業的不規範,同時存在監管漏洞,“按照我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除非原合同裏有約定,或者是出租人許可,承租人是不能把出租物轉租給第三人的。也就是說在這個案子裏,源州公司把租來的汽車轉租出去,本身就是不合法的。但是卻沒有受到監督。”而且法律專家指出,大量的私家車掛靠汽車租賃公司對外出租,這也是不規範的,體現了目前汽車租賃行業缺乏行業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