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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最近多家媒體報道,一家小小的淘寶化妝品網店,店主逃稅百萬,獲刑11年,禍端是如何而起?國外代購的化妝品是否要交稅,又會觸犯哪些法律呢?
據案件報道所說呢,李曉航今年30歲,曾是海南航空公司空姐。褚某曾任韓國三星電子有限公司工程師。據檢方指控,2010年至2011年8月間,李曉航與褚某預謀,由褚某提供韓國免稅店賬號,並負責在韓國結算貨款,由李曉航夥同男友石某多次在韓國免稅店購買化妝品等貨物,後以客帶貨方式從無申報通道攜帶進境,並通過李曉航、石某在淘寶網的網店銷售牟利,共計偷逃海關進口環節稅100餘萬元。
檢方認爲,李曉航三人各自分工配合,共同逃避海關監管,應以走私普通貨物罪追究三被告人的刑事責任。在庭審中,李曉航說,她沒有預謀逃避海關監管,只是不清楚帶化妝品還要交稅。
法院經審理認爲,檢方指控罪名成立,以走私普通貨物罪分別判處李曉航、褚某和石某有期徒刑11年、7年和5年,並各處罰金50萬元、35萬元和2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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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規定,走私普通貨物罪是指違反海關法規,逃避海關監管,非法運輸、攜帶、郵寄普通貨物進出境,偷逃應繳稅額5萬元以上的行爲。對多次走私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走私貨物、物品的偷逃應繳稅額處罰。(中國之聲編輯曹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