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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全省清理整頓大型零售企業向供應商違規收費工作會議在太原召開。記者從會上獲悉,即日起,我省有關部門將向商業賄賂等“潛規則”開刀,加大對違規收費商超企業處罰力度,規範採購合同文本,確保供應商利益不受損害收費行爲。通過整頓,有效防範商超零售企業違規收費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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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瞭解,今年1月開始,商務部、國家工商總局等部委專門發佈了《清理整頓大型零售企業向供應商違規收費工作方案》,我省也由省商務廳牽頭,省工商局、省物價局、省公安廳等七部門組成了協調小組,經過企業自查自糾、聯合檢查、企業整改等,目前整治行動進入關鍵階段。據悉,同時具備單店面積超過6000平方米、門店數超過20家、2010年銷售額超過20億元人民幣三個條件的零售商爲本次清理整頓範圍,我省主動將清理範圍擴大到滿足3個條件之一的零售商。經過對全省1400多家零售商摸底,確定了54家重點零售商作爲清理整頓對象。從目前情況看,54家大型零售企業做到了不收取國家規定的11種違規費用,特別是利用市場優勢向供應商收取合同費、節慶費等6種重點收費項目,規範了零售企業收費行爲。
大型商超零售企業採購人員向供應商索取商業賄賂已經成了潛規則,這不僅在無形之中增加了供應商銷售成本,損害了零售企業與供應商正當的交易秩序,更違背了公平競爭、誠實信用的基本商業準則。爲了鞏固成果,即日起,我省有關部門將對54家大型零售企業展開抽查,對違規收費商超企業,對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的商業賄賂行爲,予以嚴厲處罰。(記者鄭書成)